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 产业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通知》( 工信厅规函〔2017〕449号)精神,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决定在全省开展2017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数量

国家示范基地申报分两个系列,即规模效益突出的优势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优势产业示范基地)和专业化细分领域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特色产业示范基地)。主要产业领域包括: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军民融合,以及新兴的产业领域。

本年度我省推荐申报指标3个(其中优势产业示范基地数量不超过1个),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组织审核后,从中择优择强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申报。

二、申报要求及支持重点

一是严格遴选,择优推荐。拟申报国家示范基地须满足《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工信部规〔2017〕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申报条件(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军民融合领域示范基地申报条件参照附件及附表1,部分新兴领域示范基地申报条件参照附表2-6),且未出现以下情况:近三年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近三年发生Ⅱ级或Ⅰ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申报对象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

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好中选优推荐申报对象,优势产业示范基地应从省级示范基地中优选产生。申报材料要真实、准确,一旦发现虚假填报,取消本年度示范基地申报资格。

二是合理布局,宁缺毋滥。申报对象地理范围清晰、产业相对集中、管理主体明确,原则上不跨地市行政区域。已授牌国家示范基地再次申报,除更名情况外,原则上不受理。优先支持郑洛新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的申报对象。

三是大力支持新兴产业领域示范基地培育和创建。本年度优先支持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大数据、云计算、产业转移合作等新增领域集聚区积极创建国家示范基地。支持发展较好的国家级经开区等产业集聚区积极创建国家示范基地,打造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

三、报送方式和时间

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版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网上通过国家示范基地在线报送系统(http://sfjdsbxt.miit.gov.cn)统一申报。由申报主体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材料要求,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经省工信委审核后报送工信部。纸版材料要与网上填报一致,将原件一式三份寄送至通信地址。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25日。

    四、联系人及方式

省工信委规划处:杨淑珍

电话:0371-65509941

通信地址:郑州市熊儿河路93号卫群大厦1402室

邮编:450008

 

附件: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含附表 1-6)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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