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濮阳市2017年采暖季大宗物料 错峰运输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城乡一体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

现将《濮阳市2017年采暖季大宗物料错峰运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9月25日

 

 

 

 

 

濮阳市2017年采暖季大宗物料错峰运输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环境攻坚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2018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239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濮政〔2017〕43号)有关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在确保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的前提下,通过工业企业采暖季大宗物料错峰运输,合理降低企业生产和物料运输负荷,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生产和运输污染排放,确保做到削峰降频、减少重污染天气,推进我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二、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重点用车企业的界定

根据市环境攻坚办9月23日会议要求,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是指在濮阳市范围内的电力、化工企业所有原材料进货量超过5万吨,或所有产品出货量×2后达到5万吨的企业(以下简称:重点用车企业)。

三、错峰运输时间

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

四、主要任务

对全市电力、化工等重点用车企业在2017年采暖季进行错峰运输管控。

(一)各重点用车企业要结合生产要求,澄清各自产能与原材料运输比例结构,能利用铁路运输的尽量采用铁路运输,铁路和公路运输都有的,提高铁路运输比例,大力推广重型车液化天然气(LNG)改造等措施。重点用车企业要制定采暖季错峰运输实施方案报辖区工信部门备案。

(二)各重点用车企业要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合理安排运力,封存企业自有车队中达不到国三排放标准的车辆,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车辆承担运输任务,保证采暖季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

(三)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各重点用车企业要以8月20日-9月20日期间大宗物料运输量为基数,运输量要减少50%,并且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厂区门禁系统数据和视频监控等方式,监督重点用车企业执行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加强对错峰运输的组织领导,根据辖区重点用车企业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特点,结合行业错峰生产要求,制定辖区大宗物料错峰运输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重点用车企业清单,全面开展大宗物料错峰运输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区)要加大监管力度,对重点用车企业实施“一厂一策”,在备案管理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大宗物料错峰运输方案,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有关部门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错峰运输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要根据市政府发布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和空气质量保障等环境信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宣传栏、广告栏等引导工业企业积极参与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主动配合污染天气治理各项措施的执行。


ps: 濮工信【2017】155 关于印发濮阳市2017年采暖季大宗物料错峰运输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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