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濮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挥重点项目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拉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推动我市经济总量、人均数量、发展质量实现“三量齐升”,现就选报2018年市重点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报原则
(一)基本条件: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安全、节能等政策,符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必须符合《濮阳市2018年市重点建设项目选择指导目录》(见附件)规定的具体条件;项目建设工期一般应控制在3年以内,建设工期超过3年的,只选报在近3年内能够建设实施的部分。
(二)分类和标准:重点项目按行业分为工业、农林水利、城建环保、社会事业、交通能源、服务业(商贸物流)6大类。每类项目按实施进度分为新建、续建、前期项目3种。新建项目即计划新开工项目,须已取得项目审批(备案、核准),通过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评审批,落实建设资金,并实质性开工建设的项目;续建项目,应各项前期手续基本完备,并在2017年底前已实质性开工建设;前期项目,须投资方和建设内容已确定,当年重点推进手续办理,无法确保开工的项目。除列入规划的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外,其它项目原则上不列前期项目。
(三)选报重点:项目筛选参考濮阳市2018年市重点建设项目选择指导目录(附件1),适当提高工业项目在重点建设项目的比重,同时要紧紧围绕生态城市、产业集聚区、城市示范区建设、招商引资、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等重点谋划筛选项目,着重选报新型工业、现代农业、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水土保持、能源支撑、高成长性服务业、生态环保工程、民生和社会事业等项目。所有选报项目中一律不得含有房地产开发(含单一性商业地产)项目,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黄河滩区居民迁建项目以县(区)为单位打捆上报。
(四)选报规模:工业项目概算投资不低于1亿元,原则上要求是在产业集聚区内建设的项目;其他项目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报送项目应前后对应,建设内容和投资额要按照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填写,没有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的要按照正式投资协议或合同填写。
二、项目选报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解放思想,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明确专人负责,按照项目选报标准,尽快完善条件,认真填写《濮阳市2018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表》、《濮阳市2018年市重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附件3),填报时间具体到月。
(二)要摸清底数。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全面准确掌握所选报项目情况,对拟选报的在建项目进行现场查看,对新建项目详细听取汇报,全面掌握项目当前建设情况和2018年建设推进计划,准确落实项目开工、竣工具体日期,科学确定项目年度投资目标和工程形象进度目标,确保建设目标落实的可行性。
(三)要及时报送。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务必于11月15日18时前将《濮阳市2018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表》、《濮阳市2018年市重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纸质版加盖政府或单位公章报送市政府重点办(市政府办公楼6楼631室),电子版发至szfzdb@126.com信箱,有关附件请登陆市发改委网站http://www.pydpc.gov.cn在“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附件:1.濮阳市2018年市重点建设项目选择指导名录
2017年10月26日
(联系人:于效凯 高 岩 联系电话:0393-8916278 )
附件1
濮阳市2018年市重点建设项目选择指导目录
申报范围:国家及省、市布局的重大项目,重大产业转型升级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黄河滩区居民迁建项目,重大社会事业和民生项目,重大生态工程和节能减排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扶贫攻坚项目,中央和省、市投资项目,其他对国计民生有重要影响的项目。重点工业项目概算投资不低于1亿元,其他项目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具体分类如下:
一、产业发展项目
(一)工业项目
布局在产业集聚区,符合产业集聚区产业主导方向的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配件、绿色食品、现代家居、轻纺、羽绒服装加工、建材、电子产品、生物医药、高性能医疗器械、新能源电池材料、新型功能材料、化工、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等项目。
(二)服务业项目
1、列入国家、省或市专项规划,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综合物流园区、大型物流中心、城市配送中心等建设项目;
2、布局在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商业综合体(不含房地产开发)、特色商业街、大型交易市场、保税、口岸、快递、冷链等项目;
3、总投资5000万以上的创意文化、休闲旅游、文化旅游、健康养老、金融、信息服务、会展服务、服务外包等项目;
4、总投资5000万以上的创新创业平台、研究院、研究中心、公共科技平台、创新创业园区、双创示范基地、孵化器等项目。
二、基础设施与基础产业项目
(一)交通项目
1、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2、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建设里程10公里以上的国省干线一级公路(包括改扩建)、独立大桥及特大桥梁;
3、其他公路项目:物流通道和城际快速通道、农村公路等项目;
4、重要的运输场站、交通枢纽等项目。
(二)能源项目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能源替代发电项目,如生物能源发电、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
2、各种火电及热电联产项目;
3、投资5000万以上的电网项目;
4、国家和省规划的油气长输管道、储备、调峰设施等输配体系建设项目。
(三)农林水利项目
1、列入省、市规划的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等项目,如特色植物种植园、大型肉类养殖场、都市生态农业等项目;
2、列入国家或省规划建设的大中型水库、引黄调蓄工程、新改建灌区工程、主要防洪河道治理工程等建设项目;
3、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工程及配套工程。
(四)信息基础设施项目
重大信息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电子商务平台、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
三、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
(一)城建项目
1、中心城市、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重大基础设施、市政设施等建设项目,符合规划布局、重大城市综合体和标志性建设项目;
2、城市道路管网建设项目;
3、保障性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
4、黄河滩区居民迁建项目;
5、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迁村并居工程、城中村改造项目。
(二)节能减排环保项目
1、单个项目总投资5000万以上的节能节水、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综合利用、综合管廊试点、供水设施等项目;
2、总投资5000万以上的生态环保建设项目,包括生态修复、生态水系、生态提升的公园、湿地、森林生态园等;
3、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和危险废弃物处理建设项目;
4、城市河流疏通和清洁项目。
四、社会事业及民生项目
1、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职业教育园区、校舍安全工程、实训基地等教育领域建设项目和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等项目;
2、利用国家或省、市财政性资金建设的政法、就业、养老、体育、救灾备灾等公共服务和安全体系等项目;
3、民间资本投资的5000万元以上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养老、体育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