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濮阳市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濮阳市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攻坚方案》《濮阳市推进工业智能化改造攻坚方案》《濮阳市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攻坚方案》《濮阳市推进技术创新攻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9月30日

濮阳市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豫政〔2017〕22号)、《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濮发〔2017〕14号)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16〕126号)安排部署,为加快化解我市产能过剩矛盾,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2017〕30号)和我省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坚持政府主导和企业负责、市场倒逼与政策支持、依法有序与重点突破、化解产能与转型升级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严格执行能耗、环保、质量、技术、安全等标准,依法取缔违法违规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新增过剩产能,稳妥有序推动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全面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二)工作目标。2017年,全面取缔“地条钢”等违法违规产能,依法整治取缔4927家“小散乱污”企业,僵尸企业处置完成30%以上,完成非化工基地、化工园区的化工企业摸底排查工作。2018年,加快化工企业“进区入园”,巩固违法违规产能取缔和“小散乱污”整治成果,僵尸企业处置率达到70%以上。2020年,低端无效产能市场化退出机制基本建立,非化工基地、化工园区的化工企业全部实现“进区入园”,僵尸企业处置各项工作基本完成,遗留问题基本处理完毕。

二、重点任务

(一)依法取缔“地条钢”产能

退出标准:对以废钢铁为原料生产建筑用钢的中(工)频炉(包括使用中频炉融化废钢,通过AOD氩氧精炼炉生产不锈钢的,也要纳入取缔范围),彻底拆除中(工)频炉主体设备、变压器、除尘罩、操作平台及运输轨道等设施。

退出任务:巩固“地条钢”清查工作成效,持续深入排查制售“地条钢”违法行为,严禁新增违法违规钢铁建设项目,一经发现立即关停,依法处置。

时间节点:2017年5月,对南乐县闽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范县中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2家“地条钢”企业生产设备拆除情况进行现场核查;6月底前,深入排查“地条钢”制售企业,严禁“以停代关”、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确保全面取缔“地条钢”产能。

责任单位:南乐县、范县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质监局

(二)实施水泥生产企业升级改造

退出标准:对无生产许可证水泥粉磨站企业,拆除球磨机等主要设备;对2017年5月底不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的水泥企业,依法实施限期停产治理,逾期仍不能实现的,实施关停。

退出任务:全面核查水泥生产企业,淘汰不达标水泥产能,压减低标号水泥,严禁新增违法违规水泥建设项目。

时间节点:2017年,组织开展对范县宏宇建材、开发区同力水泥等2家水泥生产企业进行核查,督促企业对达不到环保标准的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

责任单位:范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环保局、质监局、发展改革委

(三)依法整治“小散乱污”企业

退出标准:对化工、食品加工、机动车配件、羽绒服饰、橡胶生产、铸造、轧钢、砖瓦窑、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手续不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的企业,以及涉气超标排污企业和违法违规经营的“黑加油站”,依法取缔整改到位。

退出任务:全面取缔整改排查出的“小散乱污”企业,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防死灰复燃。

时间节点:2017年5月底前,对排查发现的所有“小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全面取缔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工商局、质监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公安局、司法局、濮阳供电公司

(四)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

退出标准:对已停产6个月或半停产12个月以上、连年亏损、靠政府或集团总部补贴和银行续贷存在的企业,以及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生产经营难以为继、不具备偿债能力的企业,推动有序出清。

退出任务: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36家僵尸企业(空壳企业)处置任务。各县(区)政府按照属地原则开展所辖区域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时间节点:2017年,制定实施僵尸企业处置计划,完成僵尸企业总户数30%以上的处置工作。2018年,完成僵尸企业总户数70%以上的处置工作。2020年,僵尸企业处置各项工作基本完成,遗留问题基本处理完毕。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濮阳中心支行、濮阳银监分局、市法院

(五)积极淘汰化工行业落后产能

退出标准:对环保排放不达标、高能耗、工艺设备落后等化工企业,进行停产整治,对整治后仍达不到标准化工企业的进行清退或转产。逐渐关闭、转产和搬迁非化工基地、化工园区的化工企业。

退出任务:全面摸底排查化工企业,制定淘汰化工行业落后产能计划和非化工基地、化工园区的化工企业搬迁改造方案,实施落后产能企业技术改造,加快化工企业“进区入园”,实现化工产业优化升级。

时间节点:2017年12月底前,组织开展化工企业摸底排查。 2018年,制定落后产能化工企业技术改造计划和“进区入园”工作方案,完成落后产能化工企业技术改造30%以上,加快推进化工企业“进区入园”。2020年,全部完成落后产能化工企业技术改造,基本实现化工基地、化工园区外的化工企业“进区入园”。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安全监管局、质监局

三、保障措施

(一)严禁新增产能。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的安排部署,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上述新增产能项目土地、能评、环评、规划等相关业务。强化建设项目环保和质量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保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

(二)落实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整合我市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对主动退出产能、整改效果突出的企业,在职工安置、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和资金奖励。加强对失业人员再就业帮扶,强化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做好社会保障衔接,对再就业困难人员运用公益性岗位实施托底帮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三)加强专项执法。落实省关于工业污染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分步推进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扩大执法范围,创新执法方式,积极开展工业用能监察、生产许可获证企业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行动,对达不到能耗、环保、质量、技术、安全等标准的企业,责令停产并限期整改,逾期仍不达标的关停退出。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质监局、安全监管局

(四)强化惩戒约束。严格执行阶梯电价、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等差别化能源资源价格,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倒逼落后和过剩产能退出。对未按期退出落后产能的企业,将有关信息在“信用濮阳”网站等平台公布,强化信用约束;在土地供应、税收管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政府采购、公共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等方面,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融资信贷方面,严控新增授信,压缩退出存量贷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政府金融办、国土资源局、安全监管局、地税局、财政局、人行濮阳中心支行、濮阳银监分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濮阳市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过剩产能退出、企业职工安置、资产债务处置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有关工作。市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协作,联合开展打击违法违规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专项执法检查等行动,落实奖补资金安排等相关政策。

(二)严格监督检查。完善产能过剩信息预警机制,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动态监测分析,对依法关闭退出的产能开展检查验收,及时公示公告产能退出企业名单、设备(生产线)和产能情况。建立举报核查制度,畅通12369、12365等监督举报平台,及时核查处理反映的问题,加强社会公众监督。

(三)强化考核问责。建立主要任务目标责任制,将过剩产能化解成效作为年度综合考评。对未完成退出产能目标任务、“地条钢”、“小散乱污”等违法违规产能打击不力以及发现已退出产能“死灰复燃”的地区,严肃追究相关县(区)、责任部门和企业责任。

濮阳市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攻坚方案

    为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加快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按照《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濮发〔2017〕14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结合环境治理攻坚战,紧紧围绕提升工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以绿色标准为引领,以绿色改造为重点,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和综合利用,实现工业高效清洁低碳循环和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我市绿色制造水平明显提升,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6年降低15%,节能环保产业实现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排放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目标范围内。



绿色化改造攻坚年度目标

    ——2017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6年降低4%,建设1个绿色示范工厂。

    ——2018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6年降低8%,建设2个绿色示范工厂、1个静脉产业园区。

    ——2020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6年降低15%,建设5个绿色示范工厂、1个绿色工业园区、2个静脉产业园区。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行动

时间节点:开展重点行业能效水效对标提升活动。2018年力争2家企业(单位)进入国家水效、能效“领跑者”名单、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目录和“能效之星”产品目录,2020年达到5家。

攻坚重点:在化工、水泥、造纸、纺织等行业实施水效、能效“领跑者”行动,定期分行业发布水效、能效“领跑者”企业和能效标杆值,引导企业对标提升,向省和国家推荐企业(产品)进入国家水效、能效“领跑者”目录和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目录、“能效之星”产品目录,以锅炉(煤窑)、电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为重点推广节能技术装备。对新增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和基础工艺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按照节能降耗效果和投资规模的一定比例给予后补助。对未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限定值的企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倒逼企业对标提升。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水利局

(二)推动绿色示范工厂建设

    时间节点:2018年,争创2个绿色示范工厂;2020年争创5个绿色示范工厂、1个绿色工业园区。

    攻坚重点:以企业为主体,以标准为引领,对标绿色工厂、园区、供应链标准,建立绿色制造评价机制,争创国家绿色设计平台和典型示范联合体,打造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对于创建成为绿色示范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的给予资金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

    (三)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提升行动

时间节点:2017年,推动4家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力争2020年达到50家。2018年基本实现化工、建材等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

攻坚重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方案,制定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提升计划,支持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在化工、建材等行业开展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快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应用,定期编制发布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环保局、发展改革委

(四)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时间节点:大力培育节能环保装备及服务龙头企业,2020年争取成为全省重要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

攻坚重点:坚持以市场换技术、换投资、换产业,加大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应用力度,重点发展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气体有害物控制及收集回用、环境污染防治及修复等领域的技术和装备,突破高效一体化电机、高效节能热处理装备关键技术,持续培育龙头企业、特色集群。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服务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建立绿色化改造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环保局、商务局、安全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构建职责明晰、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设立专家组,为绿色化改造提供技术支撑。各县(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纳入本地区发展规划,认真组织落实。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商务局、安全监管局

(二)加大财税支持。充分利用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绿色化技术改造。充分利用各级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资金渠道及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加大绿色化改造相关专项支持力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政策,完善绿色产品财政支持政策,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节能节水环保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政策,完善重大绿色化改造项目推进和绩效考评机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

(三)拓宽融资渠道。拓宽绿色制造融资渠道,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设立和运营绿色产业基金,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充分利用专项建设基金、融资租赁、股权投资基金、新三板挂牌融资等金融手段,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制造重大工程建设,加大对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绿色新产品开发和应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四)开展专项节能监察。节能监察部门在钢铁、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开展能耗监察,制定并实施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差别化电价。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

濮阳市推进工业智能化改造攻坚方案

按照《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濮发〔2017〕14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工业智能化改造,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以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为主线,以推进智能化改造为主攻方向,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引导企业实施“设备换芯”“生产换线”和“机器换人”,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培育新型生产方式,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提升信息化环境下企业核心竞争力。到2020年,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基于互联网的新模式、新业态蓬勃发展,传统生产模式加速转型升级;智能制造装备、智能终端产品大幅提升,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涌现,力争两化融合发展指数居全省上游。

智能化改造攻坚年度目标

——2017年,全面启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对标工作,在化工、装备等行业开展智能制造示范培育工作。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达到4家、对标企业达到40家,推动10家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培育5—8个智能工厂、智能车间。

——2018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达到10家、对标企业达到100家,推动30家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培育10—15个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建设5个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

——2020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达到30家、对标企业达到300家,推动60家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培育20—30个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建设15个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时间节点:推动基础条件好、管理规范的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对标,到2020年贯标企业达到30家、对标企业达到300家;在贯标对标基础上推动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到2017年达到10家、2018年达到30家、2020年达到60家。

攻坚重点: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估和对标培训,明确企业“两化”融合的发展目标、重点方向和实施路径。组织信息化基础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企业申报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引导企业以贯标对标为抓手,实施“设备换芯”、“生产换线”为重点的智能化改造,推广精益制造和柔性生产,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作,打造智能制造产业生态链。重点推进中原大化、豫粮集团等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对标工作,建立完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促进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方式变革。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二)大力培育智能工厂、智能车间

时间节点:2017年,开展智能制造示范培育工作,培育5—8个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到2020年,培育20—30个智能工厂、智能车间。

攻坚重点:结合省“智能制造进百企”系列活动,实施我市智能制造培育工程。引进明匠智能、中机六院等智能制造方案提供企业,整合资源、搭建平台,为企业提供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根据我市化工、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等行业特点,选择基础条件好、示范带动力强的制造企业开展智能工厂、智能车间试点,促进生产过程可视化、生产系统智能化、创新制造营销协同化,以及价值链上下游企业系统创新和融合发展。依据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和省级智能工厂、智能车间评价指南,开展智能工厂、智能车间评价,为企业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提供指导。鼓励支持龙丰实业、华南重工等企业围绕评价标准,不断提升融合创新能力,力争建成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智能工厂(智能车间)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三)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

时间节点:到2020年,在智能制造装备领域初步形成一定规模,推动研发一批特色智能化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攻坚重点:围绕数控机床与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检测与装配、智能物流与仓储、增材制造等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争取引进实施一批新兴领域重大项目。在高档数控机床方面,加大针对性招商引资力度,突破高档数控装置、高性能功能部件瓶颈制约,积极发展多轴联动、复合加工、高速精密等高档数控机床,依托贝英数控等优势企业,加快开发区高端轴承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在先进机器人方面,重点发展工业机器人,积极发展服务机器人,引进优势机器人本体、系统集成龙头企业布局建设研发制造基地,逐步形成以系统集成商为牵引、本体和零部件企业协同发展的机器人产业格局。在人工智能方面。依托工业云、大数据技术搭建人工智能基础数据平台,推动人工智能在机器人、家居、汽车等领域规模应用。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各县(区)政府

(四)支持发展服务型制造

时间节点:推进制造业服务化,促进运营模式转型升级,每年滚动培育3—5个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

攻坚重点:开展市级服务型制造培育,各县(区)围绕主导产业遴选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服务型制造培育。结合省“服务型制造进百企”系列活动,引导企业发展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拓展产业价值链,促进产品优化升级,推动制造企业从以加工组装为主向“制造 服务”转型。支持濮耐股份、锐驰管道、贝英数控等企业加强制造与服务全方位、深层次融合,争创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

(五)推动工业云和工业大数据平台建设

时间节点:2017建成工业云一期平台,为政府决策、分析、监测提供服务。2018年建成面向政府及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工业云平台。到2020年基本建成“综合平台 专家平台”的工业云平台体系。

攻坚重点:搭建为政府、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工业云平台,探索工业云平台服务和运营模式,构建覆盖石化、食品、羽绒等重点行业的产业服务平台、企业交流平台等云平台体系,提供产业咨询、物流、金融等全方位互联网服务。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市新型工业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总体推进智能化改造工作,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配合联动,建立重大智能化项目试点示范机制,协同推进各项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工作机制,细化推进举措,抓好组织实施。各行业协会要积极开展典型经验推广、人才队伍建设、技术和信息服务咨询等工作。

(二)完善服务体系建设。在重点企业中推行首席信息官(CIO)制度,组建成立濮阳市“两化”融合推进联盟,建立跨行业跨领域的“两化”融合专家咨询委员会,分行业成立专家指导小组和技术服务团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企业实施“两化”融合提供诊断评估、方案设计、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等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动制造业研发创新的组织、机制和模式变革,激发制造业创业创新活力。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智能化改造攻坚工作,按照创新引领、示范带动、稳步推进原则,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抓好本方案实施。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新模式、新业态,鼓励企业创新发展,营造全社会参与互联网创新的良好氛围。

濮阳市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攻坚方案

按照《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濮发〔2017〕14号)的总体要求,为加快推进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把创新摆在制造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发挥技改稳投资的关键作用,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新产品开发为重点,以“三对标四提高”为抓手,引导和推动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实施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开发一批新产品,推动产业高端化、终端化、高效益发展。到2020年,引导全市10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普遍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由15%提高到30%以上。

技术改造攻坚年度目标

——2017年,推动210家规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完成技术改造投资不低于135亿元,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15%。

——2018年,推动400家规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完成技术改造投资不低于200亿元,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超过20%。

——2020年,引导全市1000家规上工业企业普遍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完成技术改造投资不低于400亿元,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超过30%。培育1—2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二、重点任务

(一)以“三对标四提高”为抓手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

时间节点:每年技术改造投资增长高于工业投资增长10个百分点以上,2017年全市2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到2020年完成10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

攻坚重点:按照省里统一安排,在全市企业中开展以“对照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推动产品提质、企业提效、产业提升、结构提优”为主体的“三对标四提高”活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体系,推动企业广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促进产品创新和品牌建设。贯彻落实“十百千”技改示范工程,滚动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创新型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以新产品开发为主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对技改示范项目的设备、研发投入,除按照实际投入的30%享受省补助外,市委市政府按获得省补助企业个数约10%的比例(以获得省补助金额降序确定,最多不超过10个),授予“技术改造先进企业”荣誉称号,并列入年度综合表彰事项。聚焦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质量标杆企业等创新型企业,以及“双百”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隐形冠军、小巨人企业等,引导企业实施一批技术改造项目。对创新型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运用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先支持。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二)培育和创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时间节点:2020年培育1—2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攻坚重点:启动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和创建工作,搭建以企业为主体、以股份制独立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创新载体,建设制造业协同创新的新型载体、制造业技术转化的中试基地、制造业技术创新的公共平台、制造业创新人才的培养中心。对建成省级创新中心的除享受省30%的补助外,市委市政府授予企业“企业创新先进企业”称号,并列入年度综合表彰事项。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

(三)加快新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

时间节点: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攻克先进基础工艺和基础零部件。

攻坚重点:按照上级制定实施“三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加快工业新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的意见,强化标准引领、质量取胜、品牌带动,组织对企业开发新产品的主要性能、技术水平、市场前景、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价,加大技改支持力度,加快开发投产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知名品牌、较高附加值、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围绕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组织实施工业强基工程,突破一批先进基础工艺和基础零部件。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

(四)打造工业精品

时间节点:培育一批达到国际国内或省内先进水平、质量过硬、美誉度高的工业精品。

攻坚重点:组织参与河南制造精品评选,向研发单位和主要研发人员颁发奖牌、证书。以工业消费品和食品为重点,组织参与“精品河南”品牌推介活动,参与知名品牌“全国行”“网上行”“进名店”等活动。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质监局、工商局,各县(区)政府

(五)加强质量品牌和技术标准建设

时间节点:支持企业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推进内外销消费品“同线同标同质”。

攻坚重点: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重点院校、科研机构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支持企业争创中国工业大奖和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在涉企专项资金安排上予以支持,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河南著名商标和国家级质量标杆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争创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组织开展“三品”战略示范试点。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工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区)政府

(六)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

时间节点:开发标志性带动性强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攻坚重点: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补政策,除享受国家和省的补助外,市委市政府将对获补助的授予“技术改造先进企业”荣誉称号并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聚焦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战略产业发展亟需,在高端装备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开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工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调整市企业技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吸收市工信、发改、科技、财政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并组织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委。每年制定全市技术改造工作方案,健全技术改造项目库,完善技改示范项目推进和绩效考评机制,定期对各县(区)企业技术改造情况进行排序通报,对考评先进的县(区)通过量化给予资金倾斜。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制定具体支持措施。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要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导检查。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科技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各县(区)政府

(三)完善统计体系。研究完善与上级统一的技术改造投资统计体系,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定期发布技改投资分析报告,为政府投资政策制定、投资监测和预警分析提供重要参考。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

濮阳市推进技术创新攻坚方案

根据《河南省推进技术创新攻坚方案》和《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濮发〔2017〕14号)总体部署,大力实施技术创新攻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牢牢把握“主体、平台、人才”三个重点环节,以产业集聚区和省级高新区建设为主阵地,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发挥创新引领型企业在产业转型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着力建设高层次创新创业平台,着力培养引进创新型人才和团队,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打赢转型发展攻坚战,奋力打造科技创新高地。

技术创新攻坚年度目标

——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5家;培育创新龙头企业25家;新建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研发机构20家以上。

——2018年,全市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1.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10家;新型研发机构达到5家;大中型工业企业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比例争取达到50%以上;引进创新型团队3个以上。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60家以上;全市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达到80个,新型研发机构达到15家,大中型工业企业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累计引进创新型团队10个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发展创新引领型企业

时间节点: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45家,2018年新认定10家,2020年达到60家以上。2017年培育25家创新龙头企业;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10家和科技型中小企业50家。

攻坚重点1: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坚持多方联合、整体推进,不断加大高新企业认定的工作力度,增加认定批次,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引导鼓励更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小升高”培育行动,加速科技型中小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进程;注重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建立完善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库,对重点培育对象进行辅导培训,提高申报高企成功率;开展“高企培训中原行”活动,加强科技、财税政策宣讲服务。

攻坚重点2:加快培育创新龙头企业。优先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内遴选、培育一批创新发展能力强、引领作用大、研发水平高、发展潜力好的的创新龙头企业;支持经认定的创新龙头企业在重大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创新联盟构建、高层次创新平台建设、人才技术集聚等方面率先实现突破,争创国家创新企业百强工程试点企业,充分发挥创新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

攻坚重点3:培育发展“科技小巨人”企业。围绕重点领域开展科技中小企业遴选工作,对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发展前景好的“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帮助其发展成为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建设“互联网 ”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等,强化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转移、知识产权、创业融资等服务能力支撑。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二)建设创新引领型平台

时间节点:2017年,新建3家省级以上创新平台;2018年新型研发机构达到5家,全市大中型工业企业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覆盖面争取达到50%以上;2020年,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达到15家,基本实现大中型工业企业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全覆盖。

攻坚重点4: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围绕我市优势领域,积极申请建设省级以上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质量检测中心等创新平台;以企业为主体加大市级研发机构建设力度,推进大中型工业企业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全覆盖工程。

攻坚重点5:培育壮大新型研发机构。围绕我市产业集群发展重点方向,支持以骨干企业为主体,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产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加速创新成果研发转化。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质监局

(三)培育创新引领型人才

时间节点:2018年,引进创新型团队3个以上,其中高层次创新型团队2个以上;2020年累计引进创新型团队10个以上,其中高层次创新型团队5个以上。

攻坚重点6:培育创新型科技人才。深入实施“创新型科技人才建设工程”,对创新型科技人才给予长期稳定的支持,为有潜力、贡献突出者设立科学家工作室,实行有针对性的特殊支持政策,培养一批我市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积极申报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NSFC—河南联合基金、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等国家、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以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国际联合买验室等为载体,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攻坚重点7: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贯彻实施《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印发〈濮阳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濮发〔2015〕23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兑现奖补资金,积极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大力引进省内外高层次人才,对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者、两院院士、“千人计划”、省科学技术奖杰出贡献奖获得者、“中原千人计划”专家、国家省重大科技成果完成人等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支持其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来濮开展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力争引进国内一流水平、支撑产业转型、具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创业团队;积极对接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际化人才集聚高地。

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委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科协

(四)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时间节点:到2018年,有效解决一批制约产业转型发展的关键和共性技术,对重点产业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到2020年,技术创新对产业转型发展的支撑作用充分发挥,形成创新引领型产业新体系。

攻坚重点8:推进核心技术与关键领域攻坚,加快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围绕产业链的创新发展,加强产业链条中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重大技术攻关,重点在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羽绒及制品加工、现代种业、节能环保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制约发展的核心技术,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和团队,培育形成一批产业化基地,推动产业发展壮大。推动传统产业创新发展,主要围绕化工、装备制造、食品、电子电气,重点突破石化产品精深加工、能源装备、农机装备、冷链食品、智能电网等关键核心技术,打造一批位居省内前列的产业集聚地;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主要围绕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节能环保现,重点突破生物质能、化工新材料、生物基材料、智能制造装备、纯电动汽车、物联网、固体废弃物处理等核心技术,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重大产业集群。通过创新驱动,着力构建集群集聚发展、跨界深度融合、高端引领突破的新型产业集群发展体系。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农牧局、卫生计生委

三、支撑措施

(一)扎实推进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打造创新驱动发展核心载体。统筹优化区域创新布局,拓展创新发展新空间,强化示范引领,推进濮东产业集聚区创建省级高新区,建设成为具有较强辐射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增长极,引领带动全市创新水平的整体跃升。研究出台全市支持高新区发展的意见政策措施;积极对接郑洛新示范区辐射区工作,加强高新区特色示范点培育,以及高新区创新型产业集群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培育;建立高新区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重点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龙头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壮大。

(二)加大资源统筹力度,强化科技投入保障。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强化财政科技投入引导作用,带动全社会增加科技投入。进一步落实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加大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财政投入力度;鼓励各县(区)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金奖补。

(三)实施开放式创新,集聚外部创新资源。扩大科技开放合作,拓宽交流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层面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对外科技合作。加快产学研结合,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产业研究院等研发机构,形成和储备一批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增强我市科技创新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吸引力,实现借梯登高、借智聚力、借力发展、借势跨越。畅通外部智力和外来资本进入渠道,搭建对外合作平台,不断开辟更广阔的对外合作空间。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主线,以引进市外优秀科技成果和一流科技人才为重点,重点利用国内外知名科博会、洽谈会、交易会等平台,开展引技引智专项对接活动。

    (四)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建立金融服务支撑科技创新机制。深化科技和金融结合,支持符合创新创业特点的结构性、复合性金融产品开发,加大对创新创业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集合贷款业务。加强与中国银行濮阳分行等4家银行的科技合作,引导银行信贷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推进“科技贷”业务实施;落实好中小微企业质押贷款利息等补贴政策,实现专利权质押贷款总量提升。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协调联动。市直相关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工作指导、统计监测、督促检查,定期研究技术创新攻坚中的重大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认真谋划布局,建立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技术创新攻坚行动。

(二)完善配套措施。各县(区)要将技术创新攻坚行动纳入政府工作要点,结合本地发展实际明确攻坚重点,制定具体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跟进配套措施;建立工作台账,严格时间节点,落实工作内容,确保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导考评。各县(区)要强化目标考核导向,将当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纳入县(区)考核体系,开展考核评价和督查通报,引导县(区)政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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