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加强2018年春节期间工业领域 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环境环境攻坚办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春节期间工业领域污染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2017年2月10日开始,至2月25日。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重点企业错峰生产。对铸造、建材、医药中间体等列入省错峰生产目录的30家企业加强监控,排查、巡查工作不间断,严格实施错峰生产。其他涉气企业严格落实限产、停产措施。春节期间,重点涉气企业要按要求完成减排任务。

(二)实施重点企业错峰运输。对全市15家列入错峰运输的电力、化工大宗物料错峰运输企业加强监管,严格按照企业制定的大宗物料错峰运输实施方案,认真检查落实。在确保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合理降低企业生产和物料运输负荷,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生产和运输污染排放,确保做到削峰降频、减少重污染天气,推进我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三)轮流值班,严格驻厂监管。明确专人,实行轮流驻厂监管,驻厂人员要提高业务能力,切实做好监管工作,确保企业压负荷到位、限产到位、停产到位。

(四)强化执法检查。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对不执行错峰生产、停产、限产的违规生产、违规排污的企业,不执行错峰运输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要根据市政府发布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和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情况等环境信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工业企业积极参与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主动配合我市重污染天气治理各项措施的执行。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工业领域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政治纪律,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停限产,严格落实电力、化工大宗物料错峰运输企业限量运输,严格实施驻厂监管,从落实措施、组织推进、责任追究等方面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春节期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查督导。市工信委将成立督查组,由委领导带队,对各县(区)工业领域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区)要认真开展工业污染管控紧急行动,积极组织协调,对重点污染工业企业进行严格督导检查,确保春节期间各项工作措施执行到位。

 

 

2018年2月5日

 

ps:关于加强2018年春节期间工业领域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