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濮政办明电〔2018〕11号),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全市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预防工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工业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
各县(区)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把保安全作为春节期间的首要任务,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强化措施,分解任务,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各县(区)工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和属地化管理职责,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安全规章制度进行生产,自觉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二、扎实开展安全和消防检查,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县(区)工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组织精干力量,采取企业全面自查、工信部门专项检查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以及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安全和消防隐患,要按照定措施、定标准、定期限、定责任人的要求,分类治理、坚决整改。各县(区)工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督促辖区内企业自查自纠,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三、严格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理
各县(区)工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严格落实各类值班制度,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上报。各县(区)工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监控,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好应急机动队伍,一旦遇到险情或事故,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