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濮阳市科技局

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工信委),经开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省科技厅印发的《河南省科技中小企业“双提升”培训活动方案》工作安排,濮阳市拟于近期开展2018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参加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对象

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其他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程序

(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网络化管理,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网址:www.innofund.gov.cn(以下简称“国家评价系统”)。
(2)企业注册登记及自评。注册的企业填报相关信息表,自评符合条件的在线提交相关资料。
 (3)市科技局形式审查。市科技局将集中时间对参评企业进行企业注册信息核对和评价信息形式审查。
 (4)名单公示及登记入库。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时间

濮阳市第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时间截止到4月10日。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参加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2)为全面落实全省培育任务和目标,特制定濮阳市201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目标任务分解表,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大动员力度,确保2018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圆满完成目标。市科技局高新科将联合市情报研究所及时协助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

(3)认真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做好评价工作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衔接。根据《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有关精神,凡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并取得编号的企业,将不在需要证明材料申报。请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做好与辖区主管税务部门结合工作。

 

                                 

   2018年3月27日

 

 

附件一: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管理办法

附件二:濮阳市201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三: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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