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收费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委、价格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收费情况年度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7年度收费统计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直各有关收费单位请务必于4月25月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科)报送2017年度收费情况报表(附件1、2、3,自行下载)。报表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二、各县(区)发展改革委、价格办要利用“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于4月29日前将2017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工作完成。
(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 联系电话:4434543)
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