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全市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工信委,开发区、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市直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关于举办2018年全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科技局 市委宣传部 市科协 市工信委决定举办2018年全市科技活动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时间:5月19日-26日
主题:科技创新 强国富民。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2018年科技活动周在活动内容安排上,突出科技创新支撑强国富民这条主线,统筹设计各项活动,充分展示军民科技融合、科技创新重大成就,充分展示科技成果转化催生的新产品和新产业,增强人民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自信心和自豪感,服务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1. 军民科技融合成就展示。军民融合发展是从国家发展和安全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复杂安全威胁、赢得国家战略优势的重大举措。通过展示军民科技融合创新成果,彰显军转民、民转军对科技经济和社会民生发展的促进作用,推动社会公众强化国防意识,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
2. 科技创新成果展示。展示科技创新重大成就,呈现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展示重大科技成果、重大科研装置,凸显科技创新在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公众理解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
3. 科技支撑美好生活体验。针对公众对科技多样化需求,展示科技自身高质量发展成就,举办互动、体验、参与性的科技活动。面向青少年、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部队官兵开展针对性强、趣味性高的公益活动。针对科技热点问题,组织专家进行通俗化讲解、互动体验。推出适合少数民族、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特点的科普活动。
4. 公共科技资源开放。推进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向社会开放,激发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的科学兴趣。推进各类科研机构、大学、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园区向社会开放,各类科普场馆、科普基地向社会开放。
5. 科普宣传活动。加强科普宣传,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等媒体在科学传播中的重要作用,宣传创新创业人才,倡导科学文化,提升公众科学文化素养,鼓励求真务实、勇于探索的科学行为。结合生产生活需求,开展节能低碳、环境污染防治、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禁毒教育、防震减灾等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环境保护和灾害防范意识。
6.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宪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关于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认识,推动公民科学素质、法律素质提升。
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部门工作重点任务,创新活动形式,拓展活动内容,依托优势资源,举办各具优势和特色的活动。
三、工作要求
1. 统筹协调、细化方案。各县(区)科技局、宣传部、科协、工信委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和资源统筹,充分发挥各级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认真研究制定各县区、相关部门科技活动周实施方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办好今年的科技活动周活动。请于2018年4月26日前,填报《2018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2018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科技活动周实施方案、重点项目备案表、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报市科技情报研究所,联系人:孙元亨,联系电话:6669511,邮箱:pysqbs@126.com。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搞好情况汇总。
2. 精心组织、讲求实效。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细化的实施方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配合我市科技活动周做好相关重点活动。组织举办各类活动,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提高科技活动周活动实效。
3. 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县(区)、各部门要重视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组织动员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基层,及时宣传科技活动周情况。加强电视科普宣传、重视新媒体科普宣传,创新科普宣传方式,拓展科普宣传载体,扩大科技活动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4. 做好总结、不断提高。科技活动周结束后,请各县(区)、各部门于5月28日前向市科技情报研究所提交科技活动周总结、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其中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市科技局对2018年度科技活动周优秀组织单位和人员,将向省科技厅推荐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给予表彰。
5.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市科技局科技情报研究所
联系人及电话:孙元亨 6669511
电子信箱:pysqbs@126.com
联系地址:京开大道中段科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