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高温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针对高温汛期季节特点,按照关口前移、风险导向、源头治理、精准管理、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要求,切实抓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全市高温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为全市所有工业和信息化企业,重点排查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隐患。

二、检查时间安排

    这次高温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即日起开始,8月31日结束。

     三、责任分工

(一)各县(区)工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本辖区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组织辖区内工业企业领域、生产经营型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二)各县(区)工信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根据本地实际,拿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计划,按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市工信委8个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小组,由委领导带队,对分包县(区)工业领域重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各县(区)工信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督导检查小组发现的问题,各县(区)工信部门要做好跟踪落实,督促企业迅速整改。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工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检查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县(区)工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检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取得实效。

(二)创新方法,务求实效。这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和工信部门检查同时进行的方法。坚持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检查深入具体,隐患排查全覆盖,整改消除无漏洞。不能出现有隐患查不出来,隐患查出来后不整改等现象。

(三)严格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理。各县(区)工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上报。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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