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市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决策部署,按照《河南省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豫企办〔2018〕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做好2018年全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减轻企业负担系列工作安排,本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完善清单、依法行政,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推动落实普遍性降费,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加大对涉企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的查处力度,完善涉企收费等清单制度,巩固各项治理成果,以更加明显的工作成效回应社会关切和企业期盼。
二、重点工作
(一)推动普遍性降费。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停征或减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研究降低一批收支结余过大、明显超过服务成本收费标准的项目。(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
(二)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进一步规范电网环节收费,提高两部制电价灵活性,结合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电网企业税负,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降低交通、物流领域收费,稳步扩大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试点,优惠通行费,落实货运车辆年检年审合并工作等。加强地方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及时开展成本监审,切实降低偏高的价格,规范输配企业收费行为,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减轻天然气用户负担。取消、降低部分服务性收费和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巩固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成果。各县(区)减负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在前期已取得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基础上,继续完善清单常态化公示和动态更新制度,建立资金台账,对已取消、超标准收取、逾期未返的保证金加快返还。为进一步巩固清理规范工作成果,市企业服务办将配合国家、省有关部门开展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涉企保证金清单制度落实、资金台账建立,以及应返资金返还等方面情况。(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
(四)认真做好涉企有关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市企业服务办将配合开展清理规范创建示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开“证照分离”试点工作,提升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规范市场领域涉企检查行为。(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五)组织开展企业负担专项调查和评估工作。开展2018年度企业负担专项调查工作,对各县(区)企业成本负担情况、惠企政策实施效果等开展评估。(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
(六)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市、县审计部门继续将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保证金、检查和罚款等工作纳入审计范围,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形成督促政策落实和规范涉企行政行为的长效机制。(市审计局牵头)
(七)严禁乱收费等各类违规行为。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严禁擅自设立收费、检查等项目,严禁超标准、超范围、超时限收费,严禁越权收费、重复收费;严禁各种依托电子政务平台以及行政审批、执法检查等行政职权向企业提供经营服务的行为;严禁违规向企业收取保证金、不按时返还、挪用保证金等行为;严禁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严禁行业协会强制企业入会或违规收费;严禁强制要求企业捐赠赞助、订购报刊杂志、强制占用企业财物等各种摊派行为。(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八)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受理社会和企业举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调查核实,分类予以解决,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相关企业或人员。属于政策不落实的,要责成有关单位推动落实相关政策;确属违法违规的,要坚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予以曝光并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九)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各部门要配合做好今年第三季度举办的第七届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通过组织现场咨询、专家解读、政策培训等形式,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衔接和督促检查。各县(区)企业减负机制、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减负工作措施,抓好任务分工落实,并于2018年6月15日前将有关措施报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
(二)加强工作协同。各县(区)企业减负机制要与同级政府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密切工作交流,形成分工协作工作格局,及时向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反映具体工作进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相关建议。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区)企业减负机制、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明确各项重点任务的责任人和时间表,适时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2018年第四季度,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将对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联 系 人:李雁兵
联系电话:6666085
电子邮箱:pyyunxing@163.com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