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18年度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工信委),开发区、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省、市科技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加快我市农业领域“四个一批”建设,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科技引领与产业集聚水平,不断推动濮阳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引领农业科技园区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并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使园区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濮阳市科技局启动2018年度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濮科[2013]87号)的要求,申报园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园区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为完善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园区发展符合国家、省农业科技园区发展的相关政策;

(二)园区主体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并运行二年以上(含二年);有一定的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清晰的地理界线,科学的规划方案,合理的功能分区,明确的主导产业(产品),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三)园区有长期稳定的技术人才队伍和技术依托单位,有产学研合作的经验,有比较完善的人才培养、成果转化与推广体系及较强的科技开发和创新能力;

    (四)园区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在研项目和示范推广转化的技术成果,在科技开发、示范推广方面有一定比例的研发投入;

(五)园区生态效益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生产环境(水、气、土壤)符合国家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废弃物(废物、废水、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土地和水资源实现永续利用与可持续发展;

(六)园区有健全的管理体系和完善的运行机制,有先进的生产技术模式、高效快捷的管理模式及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营销模式。

二、申报程序

(一)由申报单位负责编写“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和“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实施方案”等有关材料。

(二)由园区申报单位向其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的园区进行筛选、初审、推荐,并以文件形式报送市科技局。

三、申报材料

(一)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见附件l );

(二)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实施方案(见附件2 );

(三)有关配套附件资料(如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明、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已获得的科技成果证书、专利、注册商标和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的证书复印件等)。

四、要求

(一)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局,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要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业园区申报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并在筛选、优化的基础上,向市科技局推荐,于2018年8月10日前,将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市科技局农村科。

(二)推荐数量

各县、区推荐数量原则上不受限制,但要坚持标准,优中选优。申报表格可从濮阳科技之窗网站(http://www.pykj.gov.cn)或者濮阳科技局农村科工作群中(QQ群号:113869693)下载。

 

联 系 人:陈进方    联系电话:6666208

电子邮箱:pykj6666208@126.com

附件:1、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

          2、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实施方案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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