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确定首批“红黄蓝绿”标识化工企业162家

    12月2日,记者自市环保局获悉,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了《关于对全市化工企业“红黄蓝绿”标识认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我市首批“红黄蓝绿”标识化工企业162家。

     今年年初以来,我市积极开展化工企业规范整治行动,全面推行“红黄蓝绿”标识制度,引导企业向以化工为主导的产业集聚区或化工园区集中,实施“退城入园”,通过关停一批、搬迁一批、提升一批、发展一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同时解决长久以来化工围城、异味扰民等问题,着力推动我市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今年5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市化工企业推行“红黄蓝绿”标识制度的实施意见》,并多次听取县区和部分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各县区对辖区内的化工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和标识认定工作;市发改、工信、环保、安监、规划、国土、工商等部门按照标识认定原则及部门职责,对全市化工企业进行了联合标识认定。

     此次首批认定的“红黄蓝绿”标识化工企业中,红牌标识化工企业5家,黄牌标识化工企业78家,蓝牌标识化工企业36家,绿牌标识化工企业43家。按照通知要求,对红牌标识的化工企业,2018年年底前对其予以关停、取缔;对于黄牌标识的化工企业,要求其2018年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年底前完成搬迁改造;对于蓝牌标识的化工企业,要求其2018年年底前完成整治改造。化工企业“红黄蓝绿”标识认定情况,我市将根据国家政策及各部门管理要求等实施动态管理,适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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