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发展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濮阳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管理办法》(濮科〔2017〕86号),组织开展2019年度濮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范围:
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是在濮阳市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主营产品(服务)符合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领域,优先在市级以上创新型龙头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内遴选。
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条件和程序:
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条件和程序请参照《濮阳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
三、有关工作要求
请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将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纸质材料和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于2019年3月底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材料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pykj6666211@163.com)。
联系电话: 6666211
附件2:濮阳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推荐汇总表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