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创新示范专项的通知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转发《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创新示范专项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创新示范专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我市已纳入省创新示范专项备选项目库的项目,进一步筛选凝练、优化提升,按要求组织和指导项目单位填报项目申报材料。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可申报2019年度省创新示范专项的项目为已纳入省备选项目库的项目(见附件)。

2、申报单位根据要求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提交后市科技、财政部门在线审核。申报单位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2019年7月19日前,逾期市科技、财政部门将不予审核。

3、纸质材料由系统生成的PDF文档打印,在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一式七份装订后报主管业务科室,由主管业务科室送发展计划与财务科汇总。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9年7月22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方式:

发展规划与财务科 李世想  6666210

高新技术科  陈进方  6666211

农村科技科  惠海山  6666208

社会发展科  李海军  6666352

 

 

附件:《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创新示范专项的通知》

 

 

 

2019年7月10日


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创新示范专项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突出项目牵动、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引领带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实施方案》,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河南省创新示范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要符合《河南省“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实施方案》确定的九大产业领域,整体技术创新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先进地位,能够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重大创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提升产业创新水平、巩固和扩大产业优势地位,带动产业集群式发展。
     (二)项目已获2018、2019年度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创新类项目立项,并安排财政经费支持额度在50万元以上(须已经下达一定比例的立项启动经费),已推荐进入省级备选项目库。仅县区立项支持、所在省辖市和直管县(市)未立项给予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在支持范围内。
     (三)项目绩效目标明确,绩效目标不仅要包括产出、成本,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做到细化、量化、可评估。
     (四)项目重点依托省创新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引领型企业,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事业单位实施,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2021年12月31日前),项目单位应建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研发平台。
     (五)项目单位承担有省重大科技专项和郑洛新产业集群专项近3年内存在验收不通过情况或逾期尚未结项验收的,不得申报。
     (六)项目单位为企业的,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

二、组织方式

(一)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建立备选项目库;各市(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至备选项目库。
    (二)各市(县)对已推荐入库的备选项目进一步筛选凝练、优化提升,按要求组织和指导项目单位填报项目申报材料并正式推荐上报。其中郑州市、洛阳市、新乡市需做好项目筛选,统筹好与自创区产业集群专项的分类实施。
    (三)省科技厅对项目受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后对确认受理项目进行形式初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将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三、申报程序

(一)用户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和个人需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进行注册。已在河南政务服务网注册的单位可继续使用原用户名进行申报和管理,注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河南政务服务网服务热线:0371-96500。

(二)项目填报。申请人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项目申报书填报完成后可点击“预算申报”模块直接进入预算申报系统填写预算申报书。

填报项目经费预算时,申请省财政科技经费额度应在支持额度范围内填报,省市联动支持重大创新示范专项一般为600万元左右,支持重点创新示范专项一般为300万元左右。实施周期超过一年的必须根据其项目实施计划填写分年度项目预算。

(三)审核推荐。申请人确认完成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填报后分别提交至单位管理员,经单位管理员审核提交至项目主管部门;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分别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进行审核,无误后推荐提交至省科技厅。科技、财政主管部门未提交至省科技厅的视为未推荐,省科技厅将不予受理。

各单位通过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申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项目通过管委会申报;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级次登录省财政科技经费管理平台(http://app.hnkjt.gov.cn)进行审核推荐。

四、报送事项

(一)系统填报时间。项目、预算系统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7月10日8:00至7月26日18:00。

(二)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纸质材料由系统生成的PDF文档打印,在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一式五份装订后分别报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各市(县)科技、财政主管部门须统一提供项目立项文件和经费下达文件的扫描件,连同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

报送时间:2019年7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郑州市政六街3号)2号楼905室。

五、联系咨询

(一)申报系统技术咨询:

项目申报系统:张德杨 0371-65831885

预算申报系统:张会娟 0371-65966242

(二)材料申报咨询:路 林 0371-65953368

                    董广萍 0371-65995172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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