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19年度濮阳市“科技型小巨人(培育)”企业
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全市拟于近期开展濮阳市“科技型小巨人”培育企业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科技型小巨人(培育)”企业备案条件:
(一)在濮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且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二)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亿元以下;
(三)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
(四)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营业务突出,产品或服务特色鲜明,近三年至少有1项新成果、新技术或专利(知识产权)申请;
(五)企业管理制度健全,技术、经营管理团队稳定,三年内无不良征信记录和违法记录。
二、市级“科技型小巨人(培育)”企业备案程序:
(一)备案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打印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打印,网址http://www.innofund.gov.cn/)。
(二)汇总推荐。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填报备案汇总表,盖章后(一式一份)报送市科技局。
(三)确认批复。市科技局审核后,对符合条件企业进行下文备案。
三、备案工作要求
(一)市级“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将优先从2019年度新获得国家级科技型企业中遴选;
(二)请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将市级“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申报材料和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于2019年9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材料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pykj6666211@163.com)。
附件:1.濮阳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备案实施办法 2.濮阳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备案汇总表;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