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关于选报2020年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濮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着力打好“四张牌”,全面打好三大攻坚战,着眼稳投资、稳增长,强基础、补短板,调结构、促转型,优生态、保民生,坚持质量第一、优中选优,以高质量的项目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原更加出彩贡献更多濮阳力量。现就选报2020年市重点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报原则

(一)基本条件: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安全、节能等政策,符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必须符合《濮阳市2020年市重点建设项目选择指导目录》(见附件)规定的具体条件;对建设周期长的项目,应只选列近3年内能够实施的建设内容。

(二)分类:重点项目按行业分为工业、农林水利、城建环保、社会事业、交通能源、服务业6大类。每类项目按实施进度分为新建、续建项目2种。新建项目即计划新开工项目,须已取得项目审批(备案、核准),通过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评审批,落实建设资金,并实质性开工建设的项目;续建项目,应各项前期手续基本完备,并在2019年底前已实质性开工建设。

(三)选报重点:项目筛选参考濮阳市2020年市重点建设项目选择指导目录(附件1),适当提高工业项目在重点建设项目的比重,同时要紧紧围绕生态城市、产业集聚区、城市示范区建设、招商引资、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等重点谋划筛选项目,着重选报新型工业、现代农业、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水土保持、能源支撑、高成长性服务业、生态环保工程、民生和社会事业等项目。所有选报项目中一律不得含有房地产开发(含单一性商业地产)项目,棚户区改造、黄河滩区居民迁建项目以县(区)为单位打捆上报,其他项目不允许打捆上报。

(四)选报规模:工业项目概算投资不低于1亿元,原则上要求是在产业集聚区内建设的项目;其他项目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报送项目应前后对应,建设内容和投资额要按照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填写,没有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的要按照正式投资协议或合同填写。

二、项目选报要求

(一)要提高填报质量。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选报,按照项目分类、选报条件和选择指导目录,认真填写《濮阳市2020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表》、《濮阳市2020年市重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附件3),确保填报内容详实,数据无误,节点明确,格式规范。

(二)要准确掌握实情。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全面准确掌握所选报项目情况,对拟选报的在建项目进行现场查看,对新建项目详细听取汇报,全面掌握项目当前建设情况和2020年建设推进计划,准确落实项目开工、竣工具体日期,科学确定项目年度投资目标和工程形象进度目标,确保建设目标设定合理可行。竣工项目、续建项目和计划上半年开工项目的年度投资目标,原则上不得低于总投资的30%。新开工项目数量原则上应占到选报市重点项目总数的30%以上。

(三)要实事求是报送。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在选报项目时,项目总投资、建设内容及规模必须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一致,严禁虚报,夸大投资。务必于11月8日18时前将《濮阳市2020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表》、《濮阳市2020年市重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加盖政府或部门公章报送市政府重点办(市政府办公楼6楼631室),电子版发至szfzdb@126.com信箱,有关附件请登陆市发改委网站http://www.pydpc.gov.cn在“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附件:      1.濮阳市2020年市重点建设项目选择指导目录

2.濮阳市2020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表

3.濮阳市2020年市重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9年10月21日

 

(联系人:李运锋 苏远婷 联系电话:0393-8916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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