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31日至9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10月29日,市委召开了第九轮专项巡察集中反馈会,对中共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反馈了专项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市委第九轮专项巡察集中反馈会后,委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迅速传达反馈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专项巡察集中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级干部任副组长,各科室长、委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全面推进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制定了《中共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委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抓好分管业务科室的整改工作。
      (二)实行台账管理,严格对帐销号。紧紧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研究制定细化具体整改措施50条,明确目标要求、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按计划、分步骤地抓好落实。对整改问题严把审核关,实事求是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对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巩固一件,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条条都整改、件件整到位。
      (三)坚持以上率下,压实主体责任。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每半月听取一次整改工作汇报,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研判分析。各分管负责同志根据各自分工对号入座,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查问题、找根源、抓整改。对复杂问题,委党组书记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形成了以上率下,上下联动的整改格局。
     (四)注重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实效。注重标本兼治,把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在针对问题改、依靠制度立上下功夫。巡察整改以来,我委共健全完善制度11项,从制度层面建立了长效机制,有力保证了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防止问题反弹。对反馈的问题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无缝隙整改,切实把各项问题整改抓准抓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方面
       1.思想认识有偏差
       整改成效: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全委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深入学习了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有关决策部署,通过学习,深刻理解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质和内涵,牢固树立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对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辩证统一的关系有了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增强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召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专项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21个问题逐项进行认领,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开展深刻批评与自我批评,牢固树立了“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意识。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传达学习不到位
       整改成效: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列为委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议题,及时传达国家和省、市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周调度会等会议精神;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将环境保护工作与发展改革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研究部署不深入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市发展改革委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清单》,对我委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承担的职责,以及在中央、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清单中承担的具体任务进行了全面梳理,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二是对《市发展改革委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方案》和《市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进行细化调整,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推进措施。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主体责任不扎实方面
      4.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不力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出台了《濮阳市转型发展攻坚工作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落实,每季度对转型发展攻坚工作开展自评。二是完成了《濮阳市2019年前三季度转型发展攻坚工作自评报告》,召开全市转型发展攻坚工作推进会,查找我市转型发展攻坚薄弱环节,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三是制定出台《濮阳市制造业限制发展目录(2019年本)》,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倒逼我市制造业转型发展。四是制定《濮阳市推进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五是加快推进新型化工基地重点项目建设,截至11月底,化工基地内36个省市重点项目共完成投资156.1亿元,占计划投资的101.4%,提前一个月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君恒实业重蜡加氢制白油、盛通聚源聚碳酸脂、文23储气库一期工程等12个项目建成投用。六是编制完成《濮阳市高端生物基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为全市生物基产业发展提供规划引领。七是起草了《濮阳市2019年高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状分析报告》,为我市高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推进能源业发展缓慢
       整改成效:加大督导力度,坚持每周对接项目建设单位掌握实施进度,每月现场督导服务一次,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至目前,南乐县宏业生物质热电机组并网运行,濮阳县新源环保生物质热电机组建成试运;濮范台输气管道主体全线贯通;华能濮阳县50万千瓦风电场并网20台5万千瓦;濮润背压机组按时序进度推进;2019年河南省批复我市台前县的51个村级光伏电站全部并网,装机规模1.9万千瓦。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6. 对康养业发展统筹督导不足
整改成效:一是积极争取服务业引导资金,2019年为东北庄杂技文化主题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争取省资金500万元,占省支持资金总额的10%。二是加强康养项目督导,自9月份以来,8次深入项目建设现场,摸排项目存在问题,加强协调,推进濮阳百草堂中药产业园、河南大汉食品产业园中央厨房食品产业融合、颐年敬托院等项目建设。截止12月底,濮阳百草堂中药产业园、河南大汉食品产业园中央厨房食品产业融合项目建成投用;颐年敬托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
      7.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形式主义问题突出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决策部署,切实把煤炭消费减量工作摆在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政治高度去认识,坚决杜绝“应付检查、避免追责”等形式主义现象发生。二是科学制定《濮阳市煤炭消费减量实施方案(2019-2020年)》和《濮阳市2019年煤炭消费减量工作方案》,科学分解全市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目标,进一步细化减煤任务和减煤措施,层层压实责任。三是非电方面,对中原大化、龙宇化工等非电行业重点耗煤企业,通过节能节煤改造、提前检修、停产限产、错峰生产、外购蒸汽等减煤措施,大幅度压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量。电煤方面,对豫能发电、国电濮阳热电等电力企业实施绿色调度制度,在重污染管控天气期间,在确保电力安全和民生供暖的前提下,采取关停机组、降低生产负荷、提高入炉煤热值等措施,切实降低煤炭消耗和污染物的排放。四是对全市10家重点耗煤企业进行专项节能监察,督促其加强用煤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减煤措施,切实降低煤炭消耗,确保完成年度减煤目标任务。9月份,我市煤炭消费预警由“红色区域”转入“绿色区域”,至11月底,全市非电行业煤炭消费量较去年同期下降21.33%,预计可圆满完成2019年省定煤炭控制目标。
        完成情况:已完成。
        8.“双替代”基础性工作不扎实
        整改成效:组织县(区)对“双替代”完成数据进行梳理排查,经确认,2018年完成“双替代”11.75万户,超额完成省定8万户的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
       9.“双替代”工作推进不切实际
        整改成效:各县(区)以群众接受度高的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冷暖空调、燃气壁挂炉、燃气容积式热水器为主推进“双替代”,实现了清洁取暖设备全覆盖。截止12月底,全市共完成“双替代”任务31.4万户,超额完成省定26.6万户的目标任务,提前一年完成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双替代”三年任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
       10.“双替代”工作监督机制缺失
       整改成效:成立了由5名党组成员任组长的县(区)“双替代”工作指导服务小组,每周对各县(区)专题指导服务“双替代”工作一天以上,下发书面问题整改通知15份。10月21日至27日,对各乡(镇)干部和部分村两委班子成员开展谈话,督促其进一步重视“双替代”,切实做好政策宣传、数据摸排、组织报名和设备安装等工作。11月29日至12月5日,市发改委会同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住建局、濮阳供电公司组成41个核查小组,对“双替代”、散煤(型煤)及炉具清理等工作开展专项核查,凡2019年“双替代”村庄全部查到,每村抽查10户,共核查出取暖设备安装不规范、不通电、不通气和家中存煤等1536个问题,有关问题已建立整改台账,及时反馈县(区)进行整改,至目前已整改完毕。其中,针对省“三散”督查组反馈濮阳县子岸镇存在部分“气代煤”用户未通管道天然气问题,12月4日至12月7日,市发改委组织市县相关单位对濮阳县“气代煤”供暖进行逐户核查,共核查出燃气壁挂炉未安装到位、未通气6152户。其中,核查出的燃气壁挂炉未安装到位问题已经全部解决;其他家中未通气的3132户,家中有冷暖空调的实行“电代煤”方式取暖,无冷暖空调的免费发放电暖桌以保障其取暖。
        完成情况:已完成。
       11. “气化濮阳”工作不扎实
       整改成效:市发改委将燃气管网建设与“双替代”工作同步调度推进、同步督导检查,督促相关县(区)加快“气化濮阳”工作。先后约谈了中国燃气、华润燃气、濮阳通用、天伦燃气等城市燃气企业,要求其务必加快燃气管网建设,保障供暖季群众用气,并于11月25日致函中国燃气集团董事局执行主席,要求其安排专人加快推进濮阳县、南乐县特许经营区域内燃气管网建设。止目前,全市管道天然气累计通村1726个,入户35.3万户,超额完成2019年度“气化濮阳”实施方案确定的通村目标。
       完成情况:已完成。
       12. 推诿扯皮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成效: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职责,督促我市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按照分解核定的目标任务,加快充电站和分散式充电桩建设。2019年,全市共建成充电站8座、分散式充电桩201个,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二是对全市10家非电重点耗煤企业进行专项节能监察,经监察重点耗煤企业煤炭平均灰分、硫分、发热量均符合《河南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要求,2家电力企业月煤炭消费量、月发电量、供电煤耗、入炉热值进行监测调度,1-12月份,电力企业入炉热值均在5000千卡/千克以上。三是发挥牵头作用,召集城市管理、住建、财政(国资)等单位召开清洁取暖推进会、地热供暖推进会等协调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清洁取暖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集中供热、中深层地热供暖等清洁取暖工作,完成地热供暖52万平方米。四是按照以热定电、煤随电走原则,督促燃煤发电企业严格落实全省电力绿色调度指令。严格按照攻坚办要求,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同时,密切关注燃煤发电企生产运营、发电量、耗煤量及污染物排放情况,每日及时报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信息日报表》,并按时对电厂进行现场督导,确保电厂超低排放。五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科学制定《濮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积极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执法。并将生态保护红线纳入即将编制的《濮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完成情况:已完成。
       13. 牵头不协调
       整改成效:发挥牵头作用,先后于11月13日、11月22日召集城市管理、住建、财政(国资)等单位召开了地热供暖推进会、清洁取暖推进会等协调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清洁取暖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集中供热、中深层地热供暖、建筑能效提升等清洁取暖工作。2019年,市县城区完成集中供暖面积584.5万平方米、建筑能效提升454.6万平方米,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地热供暖52万平方米,剩余任务正在加快建设,将于国家中期评估前完成。
      完成情况:已完成。
      14. 选择性执行
      整改成效:一是对现有铁路专用线开展调查研究,完成濮阳新型化工基地、经济技术开发区、清丰县产业集聚区等3条铁路专用线路线研究,督促各县(区)加快推进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二是制定了《濮阳市铁路专用线运量提升方案》,鼓励引导企业升级改造自有专用线,提高铁路利用效率,目前,已完成中原大化集团铁路专用线升级改造工程;濮东铁路货场铁路专用线升级改造已开工,预计明年3月份完成。三是编制完成《濮阳新型化工基地综合物流体系建设发展规划》,起草了《关于规划建设濮阳新型化工基地石化仓储物流中心的意见建议》和《关于濮阳市专业危化品运输园区实施方案》,谋划布局一批铁路、公路货运场站和集装箱转运设施,促进多种运输方式高效中转,推动铁路物流转型升级。截至12月底,全市铁路货运量达到586万吨,超额完成市定目标。
      完成情况:已完成。
      15.畏难情绪
      整改成效:认真履行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多次要求工业园区管委会、范县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濮阳豫能发电、濮润背压机组落实主体责任,加快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2019年,工业园区已实现集中供热;濮润背压机组按照时序进度推进项目建设,2020年3月31日前实现集中供热。
      完成情况:已完成。
     16.产业准入政策出台滞后
     整改成效:一是结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安全生产要求,制定出台《濮阳市化工产业限制发展产品目录(2019年本)》(濮发改工业﹝2019﹞197号),重点对涉及剧毒化学品、高环境风险、高安全风险、高VOCs含量等有关产品及工艺进行限制发展,加快推动化工产业绿色化发展步伐。二是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濮阳市制造业限制发展目录(2019年本)》(濮发改工业﹝2019﹞357号),加快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
     17.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缓慢
      整改成效:认真履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职责,于9月12日召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协调会,将目标任务分解至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建立工作信息周报送制度,采取电话督促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运营商按照分解核定的目标任务加快桩站建设。2019年,全市共建成充电站8座、分散式充电桩201个,超额完成市定的6个充电站、200个分散式充电桩建设年度任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18.敷衍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成立了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专项巡察集中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级干部任副组长,各科室长、委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全面推进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制定《市发展改革委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清单》,对我委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承担的职责,以及在中央、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清单中承担的具体任务进行了全面梳理,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三是对《市发展改革委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方案》和《市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进行细化调整,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推进措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
      19.表面整改
       整改成效: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组织开展农村清洁取暖现状与取暖需求调研,在前期调研与全面摸排的基础上,组织县(区)以群众广为接受的冷暖空调、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燃气壁挂炉等取暖设备为主推进“双替代”取暖;优先保障家中无冷暖空调等大型取暖设备家庭,其次保障虽有一台冷暖空调但仍需改善取暖条件的家庭,对自行替代的居民家庭纳入清洁取暖范围同等享受优惠电价气价,对补贴后仍无力支付设备购置费用的特困家庭采取财政兜底。至12月底,全市共完成“双替代”31.4万户,向五保户等特困群众免费发放冷暖空调、电暖桌、踢脚线电暖器1.33万台,切实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完成情况:已完成。
      20.不虚心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将“范县弄虚作假应对检查,临时编制‘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丰利石化公司120万吨/芳烃项目取得项目投资备案和环评批复,实际属具限制类炼油石化项目”和“中建材(濮阳)光电材料有限公司400吨/天玻璃原片生产线,未开展产能置换”3个个性问题做为典型案列,列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全委干部职工进行警示。二是对全市范围内石化、玻璃行业项目备案情况进行核查,督导县(区)开展自查,严禁违背国家、省产业政策备案项目,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至目前,我市未发现违规备案项目。
      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派驻纪检监察方面
      21.派驻监督作用未充分发挥
       整改成效: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杜新军专程到市发改委对主要领导进行警示性谈话,要求市发改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惠民工程做成廉政工程。明确市纪委监委及派驻发改委纪检组要积极参与和助力全市“双替代”和“气化濮阳”工作。二是时刻警钟长鸣。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前期到市发改委与负责“双替代”的主管领导和具体承办的科室长进行约谈,了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工作中的风险点进行提醒。之后到濮阳县、范县、台前县、南乐县、华龙区等地实地查看,现场督导。冲刺期,每周听取派驻组工作汇报,时刻关注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开展专项监督。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在人员少、年底工作重的情况下,一周至少跟进一个县(区)对安排部署、摸底排查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发放“调查表”,公布举报电话,加强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四是坚决落实整改。对生态环境部对我市“双替代”工作开展的3轮专项督查反馈的“排查时未完工、燃气公司用气尚未落实、气源指标未分解落实到位、部分燃气公司应急预案尚不完善、财政政策落实尚不到位”等5个问题,进行跟进督导,督促市发改委建立台账,逐项落实。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委专项整改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初步完成了各项整改任务,但只是阶段性成果,有些措施还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下一步,我委将持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及“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把环境保护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为实现濮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严格落实责任,坚持常抓不懈。对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促进全委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彻底整改,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履职能力。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进一步深刻剖析、追根溯源,建章立制、明确责任,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全面把握我委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定位,理清工作思路,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和完善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进一步提高抓环境保护工作的理论功底和业务能力,确保污染防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三)巩固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履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推动我委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我委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93-8916280;
      邮政地址:濮阳市人民路158号濮阳市发展改革委;
      电子邮箱:zy8916280@163.com。

 

                                                                          中共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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