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义马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棚户区
(三门峡市境内) 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义马市、渑池县、陕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义马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义煤集团)是我市唯一一家省属重点煤炭企业,广大煤矿职工为国家和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长期以来,各级政府对广大煤矿职工非常关心,采取多种措施改善其生活条件,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种种原因,不少矿工及家属仍然居住在棚户区内,条件十分简陋。为从根本上改善煤矿职工及家属的居住条件,促进和谐三门峡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省属国有重点煤炭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豫政〔2007〕15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加快推进义煤集团棚户区(三门峡市境内,下同)改造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义煤集团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和谐三门峡、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支持,统筹规划,多方筹资,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棚户区改造为新型社区,从根本上提高广大煤矿职工的居住水平。
(二)棚户区改造应坚持以下原则:
1.统筹规划、积极实施。统筹考虑城镇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矿区发展规划、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定棚户区改造规划。严格按照规划的建设规模、时限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协调配合,搞好配套,同步实施,全面推进。
2.政府协调、企业负责。义马市、渑池县、陕县政府要对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强指导,搞好服务,落实各项优惠、配套政策,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义煤集团作为棚户区改造的实施主体,具体组织棚户区改造的实施工作。
3.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出资。棚户区改造要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坚持政府、企业和居民个人出资相结合,以个人、企业出资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并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
4.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在工程建设方式上,既可以由企业自行组织建设,也可以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工程承包公司或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建;在住房价格上,要在考虑建设成本和职工购买力的前提下,对超过规定标准的新增住房面积,实行差别价格,合理确定个人出资比例。在经营性公用配套设施建设上,鼓励社会资金投入。
二、工作目标及建设标准
从2007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完成义煤集团棚户区改造任务,使居住在棚户区的1.02万户、3.75万煤矿职工及家属的居住水平和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棚户区改造要按照国家和省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建设省地、节能型住宅。户型设计要充分考虑职工的购买能力和意愿,原则上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80平方米之间,根据需要最大可放宽到90平方米,以满足棚户区不同住户的基本住房需求。要建设部分廉租住房,供无力出资购买产权的低保职工家庭租住。要搞好新建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建设,真正把小区建成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社区。
三、资金筹措
(一)按规定标准实际建成的面积,省和县(市)政府每平方米补助300元。其中:省政府补助200元,棚户区所在地县(市)政府补助100元。其余由企业和个人共同出资。
(二)企业和住户个人出资问题,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原则上对80平方米(不含80平方米)以上的面积由个人按略高于成本价格购买。职工个人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鼓励通过土地开发、产权调换等市场运作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具体实施方案由义马市、渑池县、陕县政府与义煤集团结合实际共同制定。
(四)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资金,支持义煤集团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
四、政策保障
(一)棚户区改造用地要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用地指标要优先满足棚户区改造用地;存量土地属于划拨的生产用地,允许变更为棚户区建设用地,国土部门应予办理变更手续;需新征用土地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二)除国家规定外,涉及棚户区改造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按低限减半征收;涉及棚户区改造的行政事业性服务收费项目(含基金)全部免收。
(三)免征契税、土地使用税。
(四)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棚户区改造要积极提供贷款支持。
五、监督管理
棚户区改造要实行阳光操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从制度上防止在改造中损害棚户区居民利益的行为发生。要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质量责任制和项目招投标制,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千方百计降低建设成本,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要加强资金管理,对资金使用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坚决杜绝挪用、占用棚户区改造资金的行为。市、县有关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稽察工作力度,对违反棚户区改造政策、影响改造进度、不能按期完成改造任务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加强领导
市政府成立义煤集团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确定棚户区改造规模,研究解决棚户区改造的重大问题。各部门要协调联动,加强合作,主动提供服务,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义马市、渑池县、陕县政府统一协调本辖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建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组织编制棚户区改造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落实棚户区改造的资金和各项优惠政策,协调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居民搬迁及安置工作,配套建设小区公用基础设施。市政府与义马市、渑池县、陕县政府及义煤集团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县(市)政府目标考核。
义煤集团是棚户区改造的实施主体,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棚户区改造的相关工作,具体负责棚户区居民基础数据普查整理、房屋拆迁、居民搬迁及安置、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改造资金筹措以及政策的宣传解释等工作。要明确一位主要领导专门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
义马市、渑池县、陕县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义煤集团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棚户区改造工作落到实处,按期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七年三月六日
附件
义煤集团棚户区改造三门峡市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史增田(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杜寿敏(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景厚(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赵松勤(义马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吴鹏斐(渑池县政府副县长)
王玉山(陕县政府副县长)
戴兴志(义煤集团副总经理)
成 员:赵瑞平(市建委副主任)
曹成建(市煤炭局副局长)
阴旭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余秋华(市纪委常委)
王继功(市财政局助理调研员)
彭凤珍(市审计局副局长)
段孝廷(市人防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发展改革委。徐景厚同志兼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