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同民主党派联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精神,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现就进一步加强同民主党派联系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与民主党派联系的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要实现“再造一个三门峡、跻身中原崛起第一梯队”的宏伟目标,更需要加强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充分发挥民主党派联系广、人才多的优势,让他们的才智充分展现;更需要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因素,凝聚各方力量,积极投身于实现宏伟目标的伟大实践。各级政府、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加强与民主党派联系工作的重要意义,重视加强与民主党派的对口联系,充分保障其民主监督权利,发挥其自身优势和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为他们参与政务、建言献策创造条件。
二、完善制度,切实加强与民主党派的对口联系
(一)明确对口工作联系范围。市政府综合部门要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建立广泛的联系,有关专业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切实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市委和市工商联的对口联系。对口联系的分工为:市文化局、教育局对口联系民盟市委;市科技局对口联系九三学社市委;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医药总公司对口联系农工党市委;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对口联系民建市委;市工商局、中小企业服务局对口联系市工商联。
(二)建立对口工作联系制度。对口联系的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对口联系工作制度,明确一位领导同志和具体科(室)负责联系工作,年初制定对口联系工作计划,每年至少召开一至两次座谈会,通报情况,征求意见。有关文件资料,可视情况发给对口的民主党派市委和市工商联;召开的专业性会议,可视情况邀请对口的民主党派市委和市工商联负责人参加;开展工作检查或进行专题调研时,可邀请对口的民主党派市委和市工商联派员参加;有些专题调研也可委托他们进行。有民主党派、工商联组织的县(市、区),当地政府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联系工作制度。
(三)拓宽对口联系渠道。没有对口联系民主党派的市政府有关部门,也应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市委和市工商联的联系。市政府部门班子成员要加强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特别是班子成员中有党外干部的,应充分发挥其党外成员的作用,保证他们在其位、主其事、负其责,对其分管的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议权。进一步完善特约人员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和权利,切实发挥他们的作用。
三、强化反馈,努力落实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听取和采纳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和完善意见反馈制度,充分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
(一)在研究和制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措施以及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政府工作报告》之前,要主动征求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定期召开座谈会,通报情况、沟通思想、征求意见,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遇到重大事件,要随时通报。
(三)对口联系的部门和人员要加强同联系对象的联系,及时研究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符合实际,但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列出计划,逐步落实。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