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三门峡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三政办〔2007〕2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三门峡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根据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等十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财政部 信息产业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 银监会 外汇局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意见》(郑银发〔2005〕19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向全社会提供安全、便利、快捷、优质的银行卡服务为目标,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提高技术手段、优化用卡环境、加强持卡人权益保护和规范市场秩序,促进银行卡受理市场快速健康发展,最大限度地降低金融风险,使我市银行卡产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二)基本原则:政府推动、行业自律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统一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发展和规范相结合;全面发展和重点推进相结合;加强银行卡产业发展和提高银行服务质量相结合;提高银行卡安全风险防范水平和加强持卡人安全教育相结合;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和加快银行卡产业发展相结合。
二、发展目标
以扶持、推动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为核心,逐步建立门类比较齐全、服务体系完善、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银行卡产业体系。最终达到银行卡成为市民首选的理财支付工具;形成畅通无阻的银行卡受理市场;建立起统一规范的银行卡专业化服务体系。分三个阶段:
(一)到2008年末,全市所有有固定营业场所,年营业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餐饮、娱乐、零售、商业商户可以受理银行卡;全市居民持卡消费金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达到10%左右;银行卡自助服务终端总数增加到120台左右;建立以银联跨行信息转接系统为枢纽的银行卡综合业务平台,使用银行卡可以缴纳水、电、燃气、通讯等费用,并将功能扩展到代发工资、个人所得税、保险费等的代扣,使居民真正享受到银行卡的方便服务。
(二)到2015年末,全市具备条件的商户均可受理银行卡;所有的物流与商品交易场所均推广普及银行卡为主导的非现金支付方式;居民持卡消费金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例提高到15%左右;银行卡自助服务终端总数增加到200台左右;建立比较完善的居民个人资信评估体系,使贷记卡的发行占到全部银行卡的20%左右。
(三)2015年以后,逐步建立起以银行卡民族品牌(中国银联)为主导的银行卡受理市场。全市各类宾馆、餐饮、珠宝、服饰等零售商户可以受理银行卡;全市居民持卡消费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达到20%以上;银行卡自助服务终端总数增加到300台左右;建立银行卡以及各种类型经济活动都能够参考使用的综合性资信评价系统,促进贷记卡的全面推广使用,使贷记卡的发行达到国内发达地区水平。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加快银行卡联网通用进程,加强软硬件建设,进一步改善用卡环境
1.落实银行卡有关法规制度,营造良好环境。根据职责权限,结合现有管理办法和区域实际,制定相关配套实施办法。明确发卡机构、银行卡清算组织、收单机构、持卡人、特约商户等银行卡业务有关市场主体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统一银行卡发行、使用和受理规则,规范银行卡支付行为。银行卡管理相关规章的实施细则由人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银联商务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三门峡业务部(以下简称银联业务部)联合制定。
2.加快市场建设,扩大银行卡受理覆盖面。以完善用卡环境、推动银行卡普及应用作为当前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核心,以市场化手段为主,辅助以必要的政府指导,鼓励商户受理银行卡。制定统一规划,扩大银行卡联网终端机具(以下简称POS)的覆盖面。在现有POS机投放布局的基础上,按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在尚未安装POS机的商业、旅游、餐饮等商户中分期分批投放POS机具;对于新开业的零售业、服务业商户,鼓励其同步配置受理银行卡的POS机具;在传统以及新兴商业密集街区组织开展刷卡无障碍街区建设。到2007年6月底,在三门峡市区形成以崤山路、黄河路、建设路为主的刷卡受理无障碍街区,百货、超市、卖场全部实现受理银行卡。各县(市)形成以宾馆、餐饮、百货等行业代表性商户为主的银行卡受理环境。
3.建立和完善合理的收费定价机制。坚持银行服务合理收费原则,综合考虑成本、利润和风险因素,兼顾各方利益,建立科学、合理的银行卡定价机制。按照市场化的发展要求,由各收单机构与商户协商定价,同时可根据商户刷卡消费额等因素建立适当的奖励机制。
4.进一步做好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工作。人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作用,组织发卡银行、银联业务部和农村信用联社三门峡市办公室积极开展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宣传活动,提高柜台开办银行卡取款和查询业务的管理水平,加强安全控制,确保农民工资金安全。
(二)面向市场需求,完善银行卡品种和功能,提高银行卡服务质量和水平
1.推行公务用卡并倡导公务员持卡消费。利用银行卡加强对政府机构经费支出的管理,在实行公务员收入集中进卡的同时,推广行政机构500元以上招待费用以及1000元以上其他公务支出用卡消费制度,提高政府经济活动的透明度。在有条件的行政机关、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推行采购用卡制度。对于小额采购项目,逐步使用银行卡进行结算,财务人员依据国家统一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凭银行卡付款单据入账;市级行政机关和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保险费、保养修理费、人员接待费、公务差旅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逐步采用公务卡进行支付结算。在政府采购的招投标中,规定投标单位应首先具备直接受理银行卡的服务条件。要设立专门资金开展银行卡有奖消费刷卡活动,鼓励持卡消费,倡导财政发放工资的单位人员积极使用银行卡,扩大银行卡的社会影响面。
2.拓宽银行卡应用领域,在公用事业收费领域推广使用银行卡。继续拓展银行卡在物流、商务等商品交易市场中的应用范围;研究制定适合三门峡区域位置和实际的公用事业费代收手续费标准,建设通过银行卡缴纳各项公用事业(水、电、暖、公交)费用的平台,解决广大市民缴费难的问题;加强银行卡在医院、学校、交通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支付领域内的应用。
3.发展具有循环功能的贷记卡,鼓励信贷消费。积极引导发卡银行将具有个人消费信贷功能的贷记卡作为发卡重点,充分发挥信用卡消费信贷的功能,建立完善贷记卡申领手续,在有效防范信用卡风险的前提下,稳妥发展信用卡。
4.推动联网通用,提高网络运行质量。继续加快银行卡联网通用的步伐,全面推广发行统一标准的银联标准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交易网络的通讯畅通,提高各商业银行与中国银联网络的稳定性,通信企业要为交易网络提供优质服务。到2007年6月底,同城交易的成功率提高到98.2%以上,异地跨行交易的成功率提高到98.6%以上。
(三)加强银行卡市场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确保银行卡产业稳步发展
1.统一规范银行卡受理市场。银行业机构发行银行卡或扩大银行卡品种和功能,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报银监部门核准。加强协调与沟通,建立规范有序的专业化服务市场体系。在坚持“一柜一机”和鼓励“直联”的原则下,统一发展和培训商户,统一负责银行卡受理机具的安装和维护以及公共业务的开发和推广,实现银行卡受理经营专业化、市场化。加强金融系统行业内部及行业间协作,统一标准、规范,实现现有资源的最佳配置。坚持统一标准,进一步扩大联网范围,加大机具投放力度,推动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
2.建立完善机制,加强银行卡风险防范。研究建立三门峡市银行卡风险防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有关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相互通报情况,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建立联合防范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风险合作机制;按照国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快建立个人征信体系,实现银行卡不良信息在人行、商业银行及相关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组织三门峡市各发卡金融机构进行银行卡风险防范知识培训,提高银行卡从业人员对信用卡类犯罪的认知、防范能力;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持卡人风险防范意识。
3.各发卡金融机构要加强内部安全风险管理。要高度重视信用卡业务开办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和欺诈风险,从技术手段、业务流程、内控制度、商户管理、培训教育等方面提高风险防范和反欺诈能力。建立银行卡违法犯罪案件的内部案情适时通报制度和案件及时报告制度,对于有关的银行卡违法犯罪案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银行卡业务的相关市场主体要根据反洗钱及其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银行卡交易监测和大额可疑交易报告工作,通过完善的制度和技术措施,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银行卡从事洗钱等犯罪活动。
4.严厉打击银行卡犯罪行为。市公安局要会同人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分局和发卡金融机构,建立防范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情报信息交流和案件合作机制,坚持防范和打击并重,规范和治理并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银行卡犯罪案件的发生。
(四)制定优惠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1.市发展改革委要将银行卡产业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推动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力争到2008年底,全市县以上城市50%以上居民使用银行卡可缴纳各项公共事业费用。
2.市财政局要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推动财政预算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使用银行卡代发工资。大力推广公务卡,推动政府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行政经费、差旅费等公务支出中使用银行卡支付,逐步通过银行卡账户取代现行的现金缴库方式。
3.市商务局要鼓励引导零售企业积极受理银行卡,扩大商业企业受理银行卡的普及率。组织开展刷卡无障碍优秀商户评选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银行、商业企业进行银行卡联合营销,共同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
4.市税务部门要结合国家和省有关部委对银行卡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研究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措施。积极配合做好具有受理银行卡功能的金融税控收款机的试点和推广工作。逐步与银联网实现联网,为使用银联卡的纳税人提供以卡缴税的服务。
5.人行、银联业务部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支持各发卡金融机构推出新的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服务,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支付环境。
(五)加大宣传力度,普及使用银行卡知识,营造有利于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舆论环境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媒体,以新闻消息、专题报道、知识问答、对话采访、有奖宣传等多种形式,向市民宣传普及银行卡的基本知识、持卡消费的便利和实惠,倡导持卡消费的方式。围绕银行卡产业发展的重点工作,每年定期组织1-3次大型银行卡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宣传使社会各界和消费者了解银行卡、接受银行卡、使用银行卡,培养市民持卡、用卡和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意识。
四、组织领导
为加快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由市政府牵头,成立由市人行、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商务、税务、物价、银监、银联业务部、各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加的三门峡市银行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银行卡产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发展银行卡产业的总体要求,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目标的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银行卡产业发展对改善支付环境、扩大消费、防止偷逃税款、维护市场秩序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银行卡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统筹规划和指导银行卡产业发展工作,加快推动我市银行卡产业实现快速健康发展。

 


二○○七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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