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三政办〔2007〕28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豫政办〔2007〕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07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八次党代会和市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化解行政争议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制定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计划和落实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全市政府法制工作部署,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在搞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体制和服务方式,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二)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和听取意见制度。对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通过举办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简化办事程序,完善限时办结、首问负责、服务承诺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公众服务。切实抓好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建立行政问责制度。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
(一)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
(二)完善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机制。进一步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和听证等相关制度,使公众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探索建立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通过政府网络或其他媒体公布规范性文件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利用网络平台调动群众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积极性。
(三)推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规范性文件公布实施后,制定机关和实施机关要及时收集、分析各方面的反应,认真总结实施情况。对不符合实际、失去继续实施必要的,以及原规定与新出台的上位法不一致的,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四)加快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体系。县(市、区)政府年内要普遍建立专人负责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严把制发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关,按时上报文件和目录,杜绝越权设定行政权力。
三、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
(一)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好评议考核工作,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积极研究制定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具体制度和措施,加强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的交流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继续完善和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坚持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做到培训考核经常化、制度化。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网络,对行政执法人员实现资格信息网上公布、动态管理。
(三)指导和推动仲裁事业发展。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指导,帮助三门峡仲裁委员会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仲裁在解决经济纠纷、维护经济秩序中的作用。
四、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一)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07〕2号)精神,研究制定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贯彻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基层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复议总体水平。
(二)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建立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申请权的告知制度,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等合法渠道反映诉求,最大限度地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
(三)完善行政复议办案程序,改革创新行政复议审查方式,建立完善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制度、实地调查制度、质证辩论制度、协调和解制度等,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定期组织法律学习和讲座培训,并建立有关制度,着力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加大政府法制宣传力度,深化对《纲要》的理论研究,积极探索依法行政培训的新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加强对推进政府法制工作的保障,着力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
(二)着力推进基层依法行政。认真组织调研,从制度、机制、体制上分析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状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加强对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的指导,研究制定推进基层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大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探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方法经验。
(三)各级法制机构要切实加强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建设,积极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要进一步增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综合协调、监督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的职能,推动《纲要》的贯彻落实。
(四)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检查。按照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在2007年5月15日前提出本级政府和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年度计划和落实措施,并于12月10日前向市政府报告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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