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三政〔2008〕24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2007年以来,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者发扬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克服困难、积极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任务,为强化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奠定了坚实基础。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市检察院等47个先进集体、何娟等90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工作中再立新功。希望全市资产管理工作者以先进为榜样,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推进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

 

附件1

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一、市 直(21个)
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统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纪检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档案局、市建委、市技工学校、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二、义马市(4个)
义马市财政局、义马市建设局、义马市教体局、新区办事处。
三、渑池县(4个)
渑池县政府办公室、渑池县财政局、渑池县公安局、渑池县卫生局。
四、湖滨区(4个)
湖滨区教体局、湖滨区财政局、涧河街道办、交口乡政府。
五、陕 县(4个)
陕县财政局、陕县公安局、陕县卫生局、大营镇财税所。
六、灵宝市(4个)
灵宝市教体局、灵宝市公安局、灵宝市地质矿产局、灵宝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七、卢氏县(5个)
卢氏县法院、卢氏县教体局、卢氏县林业局、卢氏县人民医院、范里镇财税所。
八、开发区(1个)
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附件2

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市 直(44名)
何娟、张赞红、贺振军、王晓娟、赵湘南、曹利力、施琳、乔亚军、刘四海、邓颖、杨永红、郝军、胡素珍、闫琪丽、李海鱼、任利红、王富宇、王少军、胡素玲、李苏宏、刘书荣、陈珍珍、曲丽华、南海江、刘凤霞、吴苏兰、王荟、蔡晓冬、张社朋、昝玉萍、杨勇、郭海琴、张保军、平方、张龙霞、郭清华、张秋霞、周天群、徐春玲、朱学军、李剑、刘彬、辛晓静、张翀。
二、义马市(6名)
张儒峰、白春民、闫素芳、贾文杰、张继锋、王延民。
三、渑池县(8名)
张拴军、姚晓兵、刘旭昶、刘海鹰、张俊法、李俊峰、贾英芬、王蕴霞。
四、湖滨区(6名)
冯倩、兰宏林、辛建伟、段晓环、张福仓、任晓红。
五、陕 县(8名)
刘玉枝、杨超群、蔡琳、丁健、张红燕、刘刚、张跃霞、刘西亚。
六、灵宝市(8名)
赵红霞、李海思、郭建、宋清波、曾园园、张进学、许华刚、李景儒。
七、卢氏县(8名)
陈仁辉、杜云霞、莫畏寒、祝快专、王鹏涛、韩海波、权建忠、张艳。
八、开发区(2名)
薛文亮、杜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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