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的通报(三政办〔2008〕34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07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定量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7年度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结果已经汇总审核完毕。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县(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城市环保基础设施日臻完善,污染防治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得到增强,环境质量逐步改善。与2006年相比,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等主要指标都有明显提高。通过开展“城考”工作,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改善了城市环境质量,促进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达到了考核目标要求。
二、考核结果
按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环境建设、环境管理四项内容共16项指标统计评定,与2006年相比,各县(市)得分均有所提高,经市政府审核确定,各县(市)2007年度“城考”得分情况为:义马市76.95分,灵宝市76.64分,卢氏县76.54分,陕县64.64分,渑池县63.67分。
从“城考”结果来看,义马市、卢氏县环境质量指标较好,义马市污染控制指标较好,灵宝市环境建设指标较好,各县(市)环境管理水平相当。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地方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重视不够。各地普遍存在城市环境建设投入不足的问题,个别县(市)对辖区污染防治措施不得力,“城考”断面水质超标比较严重,影响到环境质量的改善。
(二)结构性污染比较突出。有的县(市)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偏高,与全国先进水平相比差距较大,工业结构性、区域性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艰巨。
(三)基础设施建设进展较慢。各县(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已于2007年底全部建成,但是没有投入正式运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较低;污水处理厂运营中普遍存在管网不配套和污水处理费拨付不到位问题,影响到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至今仍未建成,全市医疗废物处置率较低。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强化对“城考”工作的领导,加快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负责、公众积极参与”的“城考”管理工作机制,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二)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各县(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要尽快投入运行,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积极开展新一轮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城市污水管网,提高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加快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进度,提高全市医疗废物处置率;加快城市集中供热、集中供气步伐,提高供热普及率和气化率,促进市区空气质量根本改善。
(三)大力推进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做好城市河流、湖泊和景观水域的污染防治工作,恢复城市河湖水体功能,对城市河道及周边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改善人居环境。
(四)加大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对流域污染和区域污染进行集中治理,提高环境质量达标率;大力推广清洁能源,调整和优化城市能源结构;推广清洁生产,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抓好污染减排工作,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污染物排放强度。
(五)进一步完善“城考”制度。各级环保部门要坚持做好“城考”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提高考核方法的科学性和审核结果的准确性,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各县(市)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及时通报有关县(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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