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市商务局第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
成果交易会三门峡市代表分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商务局制定的《第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三门峡市代表分团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第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
成果交易会三门峡市代表分团工作方案
(市商务局 二○○八年八月十日)
第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2008年10月12-17日在深圳市举行。为做好我市组分团参加本届高交会的筹备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第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河南省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8〕64号)精神,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围绕“科技改善民生,创新改变世界”、“自主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促进和谐”等主题,精心组织筹备,通过组团、布展、参会项目等多方面的创新和进步,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充分展示我市高新技术发展成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做好高新技术引进工作,搞好商业配对和创业型企业投资洽谈活动,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步伐。
二、组织形式
成立第十届高交会三门峡市代表分团,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团长,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参展和配对洽谈项目单位为成员单位。 市代表分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商务局。
三、参会内容、原则、对象及方式
(一)参会内容:高新技术成果展示、项目配对洽谈和贸易洽谈。
(二)参会原则:政府组织引导,企业、单位自愿参加,自由选择有关活动。
(三)参会对象:有高新技术成果融资、转让、合作和投资等交易需求,有项目招商需求和信息交流需求的单位。
(四)参会方式:参展企业通过各县(市、区)商务局报名参加。
四、活动安排
(一)10月11日(晚):高交会开幕式。
(二)10月12-16日:展览与交易、高新技术论坛、项目配对活动、长三角经济较发达省份经贸交流会。
(三)10月17日:高交会闭幕式。
五、布展和参展费用
布展由全省统一设计,整体布展。每个参展单位需缴纳展位租赁和布置费用3500元。具体筹备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统一进行安排(联系人:郭睢学、张国贤,联系电话:2688985,传真:2951882,电子信箱:swjk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