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第十四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三门峡市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08〕51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第十四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
暨消费品博览会三门峡市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商务局制定的《第十四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三门峡市代表团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第十四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
暨消费品博览会三门峡市代表团工作方案

(市商务局,二○○八年十月十日)

    第十四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以下简称郑交会)将于2008年10月31日-11月2日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按照《第十四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工作方案》(豫政办〔2008〕39号印发)要求,我市将组团参加第十四届郑交会。为确保我市参会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扩大开放、推动交流、繁荣市场、促进消费”为主题,坚持立足中原、面向全国、突出重点、内外结合,进一步调整交易商品结构,扩大招商范围,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商品交流与信息交流的结合形式,充分发挥利用展会引导潮流、领导消费、产销互动、共同促进的功能,向全国展示三门峡市的良好形象。
    二、展会时间、地点和活动内容
    (一)时间:2008年10月31日-11月2日;
    (二)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三)活动内容:形象展示、商品交易、经贸洽谈、新品发布、技术交流、专题论坛等。
    三、工作步骤
    (一)召开动员会(时间另行通知);
    (二)10月21日:各县(市、区)上报参展企业及参展产品名称;
    (三)10月25日前:各县(市、区)交付参展产品摊位费用;
    (四)10月30日前:抵郑州布展;
    (五)10月31日-11月2日:展示、交易。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参会取得实效,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组成代表团,由副市长张英焕同志任团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清华、市商务局局长李平宣同志任副团长,各县(市、区)政府主管副县(市、区)长,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为成员。
代表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商务局,负责协调联络工作。
    联络员:
    王建华  13839881676   2951827
    杜克让  13087078708   2822605
    段飞飞  13525228029   2951827
    五、参会要求
    (一)展位分配
    本届郑交会设立特装形象展位,我市的特装展位(面积为6×9平方米)由市商务局负责统一组织制作、展示。我市贸易展位20个(面积为3×3平方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分配如下:灵宝市4个、渑池县4个、陕县4个、义马市4个、湖滨区2个、卢氏县1个、开发区1个。
    (二)收费标准
    根据大会统一标准,每个企业产品展位费1000元,由市商务局统一收取后上交郑交会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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