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省政府教育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的意 见
三政〔2009〕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印发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9〕37号)精神,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促进《三门峡市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实施,着力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的功能,解放思想,奋力攻坚,创新职业教育发展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新路子,大力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跻身中原崛起第一梯队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以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探索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新机制。
(二)以优化资源、增强活力和突出特色为主线,推进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创新。实行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民办职业教育,构建政府主导、发挥行业企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三)以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制度,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探索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新途径。
(四)以开展“职业教育强县”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快县域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探索职业教育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模式。
(五)以实施示范学校建设为引领,加快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建设标准,推进职业学校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探索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的新路子。
(六)以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理念为指导,加快完善成人继续教育网络,构建职前、职中、职后相互沟通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探索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灵活开放、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的终身教育新体系。
三、工作措施
(一)探索职业教育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模式,着力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1.建立和完善遍布城乡、灵活开放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在统筹规划布局、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市区重点建设2-3所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每个县(市)重点建设1所达到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学校或职教中心。实施市级示范性乡(镇)成人学校创建工程。每年重点扶持5所乡(镇)成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使其成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重要基地。到2012年,形成以县级职教中心为龙头、乡(镇)成人学校为骨干、其他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的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培养更多“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村劳动者。
2.大力开展农村职业技术培训。充分发挥教育、农业、扶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优势,大力实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蓝领工程”和技能就业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探索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长效机制,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支撑。每年完成农村实用技术、农村劳动力转移等各类培训25万人(次)以上。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通过一批中等职业学校举办农民工特别是返乡农民工夜校、星期日学校等形式,面向广大农村青年、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开展免费的职业技术培训。各职业院校要围绕当地经济工作重点及主导产业,顺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努力把专业办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兴奋点”上,办在职业岗位的“紧缺口”上,切实发挥职业教育的根本职能作用。
3.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强县(市)”创建活动。以“职教强县(市)”创建活动为载体,全方位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灵宝市要严格对照指标体系,查缺补漏,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创建成功;渑池县、卢氏县、义马市等县(市)要早做准备,加大投入,对照指标体系,做好规划,列出进度日程。灵宝市、渑池县、卢氏县和义马市要分别在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成功创建职业教育强县(市)。通过开展“职业教育强县(市)”创建活动,促进职业教育与本地经济产业结构相适应,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县域经济的能力。
4.探索建立农村青少年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制度。在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基础上,通过财政补贴引导、半工半读等方式,积极探索建立农村青少年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制度。
(二)探索建立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新机制,着力在扩大职业教育规模上实现新突破。
1.树立正确的职业观、人才观和教育观。各级政府要强化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牢固树立抓职业教育就是抓经济、抓发展、抓就业、抓社会和谐稳定的观念,正确处理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与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的关系,高度重视、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国家对职业教育的资助政策,宣传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突出业绩。通过宣传,转变重学历轻技能的社会观念,倡导因材施教、行行成才的观念,叫响“一技在手、就业不愁”的口号,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把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作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统筹规划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合理调整教育结构,按照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规模1:1的要求,调整优化教育结构,盘活资源,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增量部分用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到2012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要达到4.5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数的50%以上。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的“三限”规定,禁止公办学校举办复读班。努力拓宽中职生源,在认真抓好面向初中毕业生招生工作的同时,要大力开展面向复员军人、未升学高中毕业生以及返乡农民工的招生工作,对符合条件者开辟“绿色通道”,随到随注册,并取得学籍。抓好就业“出口”带动招生“入口”。各职业院校要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形成稳定的沟通机制,积极了解企业用工情况,争取企业用工订单,按照企业的用工要求开设课程,增强教学工作的针对性。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高中阶段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比例的检查指导,建立和落实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责任制和评估验收机制。
(三)鼓励民办职业学校发展,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努力构建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新格局。
1.探索建立多元化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鼓励公办职业学校引入适应市场、灵活高效的办学机制,采取公办民助、国有民办、民办公助等多元化办学模式,形成政府主导、充分发挥行业企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鼓励公办职业院校吸纳社会资金办学。
2.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将民办职业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选择一批办学基础好、学生就业率高、社会信誉好、发展潜力大的民办职业学校给予重点扶持,支持其扩大办学规模,扶持民办职业院校发展。
3.组建三门峡市职业教育集团。确定一批重点企业与职业学校联姻、参与组建三门峡市中等职业教育集团,促进校企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职业教育向特色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同时,注重职业教育集团的内涵建设,严格实行董事会(理事会)负责制,完善集团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实现成员学校在培养规格、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考核标准等方面的统一,探索职业教育集团内中、高职共同发展的有效途径,促进城乡联姻,市、县、乡三级合作办学,提升职业教育集团的竞争力、影响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4.扩大职业教育的对外合作与交流。鼓励职业院校加强与省外、国外职业教育机构的合作交流,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积极吸引省外、国外优秀企业与职业学校共同建设高水平的实习、实训基地及培训基地。选派一批青年骨干教师分期分批到职业教育发达国家或地区进修。探索职业学校毕业生劳务输出的新形式,逐步拓宽职业院校毕业生境外就业的新渠道。
(四)以建设三门峡市职业教育园区和县级职教中心为重点,着力在提高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1.规划建设三门峡市职业教育园区。依据《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实施意见》(豫政办〔2009〕63号转发)精神,市政府决定规划建设三门峡市职业教育园区。三门峡中专、市技工学校、市财经学校、市卫生学校、市体育运动学校等5所学校通过异地重建,进驻三门峡市职业教育园区。职业教育园区要按照“统一规划、分块建设、公共资源统建,分期分批进入”的总体思路逐步推进。通过建设职教园区,实现资源共享,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相关学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争取上级系统主管部门的支持;合理安排,统筹兼顾学校日常工作和园区建设工作。
2.实施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和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三门峡中专和市技工学校要将省级示范性职业学校创建工作和园区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以“双师”结构和“双师”素质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为保障,以改善实验实习条件为根本,以提高学校综合实力为目标,加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增强职业教育的社会服务能力,争创省级示范性职业学校。市卫生学校、市财经学校、市体育运动学校要抓住进驻职教园区的有利时机,通过整体搬迁,全面改善校园、校舍、图书、设备、实训基地等办学条件,确保到2012年达到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3.建设区域性公共实验实训基地。在职教园区中,建设1个覆盖进驻学校所有专业、资源共享、对外开放、高标准的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在实训基地建设中,要积极探索与相关企业、用人单位联办、共建办法,密切与企业的关系,逐步形成共建共享、多元投资的新机制。
4.建设县级骨干中等职业学校或职教中心。各县(市)政府要加大投入,改善职业学校实训条件,重点办好1所办学有特色、就业率高、主要服务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办学规模在3000人以上的骨干中等职业学校或职教中心。
(五)加强德育工作,创新办学模式,深化教学改革,改善师资结构,着力在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上实现新突破。
1.以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养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各职业教育院校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德育为首、育人为本、全员育人的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探索中职学校德育工作新途径。要立足课堂教学,充分挖掘利用各门课程的德育因素,将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和渗透到课堂教学中。突出以诚信、敬业、责任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逐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按照职业行为规范和学生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结合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和综合素质要求,将文明礼仪与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开展以学校礼仪、社会礼仪为重点的文明礼仪教育活动。加强突出职业教育特点的校园文化建设,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以校企合作为机制基础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综合职业素养。
2.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办学模式。建立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制度,形成以学校为主体,企业和学校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的教学模式,建立学校和企业之间稳定的组织联系制度。建立与“工学结合”相适应的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充分发挥评价机制的导向作用。大力推行一年级以文化及专业基础课为主、二年级以专业实训能力为主、三年级以顶岗实习为重点的教学模式和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一年在当地学校学习、一年在城市学校学习、一年在企业实习”的培养模式。建立和完善学生实习期间的劳动保护制度和安全保险制度,完善管理办法,为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3.加强专业建设,形成品牌。各职业学校要进一步做大做强现有的优势专业,在招生宣传、教师配备、资金投入、实验实习条件、就业渠道等方面重点扶持,力争用2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市形成计算机、数控、机械加工、财会、旅游、汽车运用与维修、电子电器等一批品牌专业,推动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
4.深化课程改革,突出实践教学环节,全面推行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制度。各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教学环节,突出“做中学、做中教”的职业教育教学特色。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的能力要求,加大专业技能课程的比重,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加强职业学校的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建设,提倡积极开发校本教材,依照教学大纲的总体要求,更新教学内容,增强教材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严格执行三门峡市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制度,逐步形成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竞赛的梯度格局,提高职业学校师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
5.以“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提高教师综合素质。2009年至2012年,全市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将轮训一遍,培养一批知名校长、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学团队,提升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使“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60%以上。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各职业院校要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企业、工厂进行专业实践、挂职锻炼和现场考察,使教师从中掌握实际工作技能,积累实际工作经验。通过有序安排,逐步使教师顶岗锻炼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聘请企事业单位生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给学校带来生产一线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信息,促进普通教师向“双师型”教师转化。重点把好教师“入口”关,新增教职工编制要主要用于增加专业课教师和“双师型”教师。推行教师全员聘任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能够吸引人才、稳定人才、激发教师干事创业的机制。鼓励和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按要求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充实职业教育教学研究队伍,提高研究能力。
6.以就业准入制度为突破口,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用工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优先录用已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市劳动保障、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招录未接受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和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及时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加快推进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加强专业教育相关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的相互沟通,教学内容能够覆盖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要求的专业,学生技能鉴定可与学校教学考核结合起来,不再重复考核。
(六)进一步转变思想,拓宽工作思路,探索构建终身教育的新体系。
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促进各类职业院校主动面 向社会开放办学。通过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社区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军转人员培训等,提高广大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积极探索构建具有鲜明特色、灵活开放、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的职前、职中、职后相沟通、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促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各县(市、区)在遴选、建设示范性职业学校和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时,要把职业学校开展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社区教育和各类职业培训的情况作为重要评估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杨树平任组长,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周志远和市长助理张运礼任副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三门峡市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王平灿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汇报,研究试验区建设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把握试验方向,推进试验进程,评估试验效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加大经费投入。市政府将在2009年至2012年多渠道筹措经费3亿元,保障攻坚目标的如期完成和试验区工作任务的完成。其中,市、县两级财政投入1亿元(市财政投入4000万元,县级财政投入6000万元);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得低于30%;职业院校收取的学费用于学校基础能力建设的比例不得低于30%。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行业、企业和民间资金投入职业教育。探索建立职业教育办学成本分担机制。
(三)加大政策支持。市政府负责落实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各项政策。对经批准建设或扩容的职业院校基本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屋拆迁管理费和河道管理费等。对经批准征用的用于教学用房、实验室、操场、图书馆、办公室及师生员工食堂、宿舍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职业院校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凡与职业院校签订3年以上合作协议的企业支付给学生实习期间的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职业院校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标准。中等职业学校可以参照河南省高等学校老校区土地置换办法,将老校区土地置换收益全部用于新校区建设,扩大办学容量。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省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的进展情况和重要作用,动员各级政府、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试验区建设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县(市、区)政府、各职业学校要认真落实本意见精神,积极创新,尽快按照承担的试验任务制定落实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
附件:三门峡市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附 件
三门峡市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树平(市长)
副组长:周志远(副市长)
张运礼(市长助理)
成 员:王松安(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平灿(市教育局局长)
任振廷(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齐秋安(市卫生局局长)
范社民(市财政局副局长)
胡占曾(市人事局局长)
邵学敏(市农业局局长)
冯志刚(市扶贫办主任)
张松林(义马市政府市长)
许胜高(渑池县政府代县长)
牛兰英(陕县政府县长)
乔长青(灵宝市政府市长)
王战方(卢氏县政府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