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崤函古道石壕段遗址管理规划的通知(三政〔2013〕5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实施崤函古道石壕段遗址管理规划的
通  知

三政〔2013〕5号

陕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崤函古道石壕段遗址管理规划》已经国家文物局审批同意,现予公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一月七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