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对外开放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三政〔2013〕18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2年度对外开放工作先进单位的
决  定

三政〔2013〕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对外开放作为“一举应多变”的有效抓手,抢抓机遇,奋力拼搏,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激励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三门峡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等8个对外开放先进单位和渑池县人民政府等6个在对外贸易、利用境外资金、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市对外开放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三门峡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 件
2012年度三门峡市对外开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对外开放先进单位(8个)
三门峡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义马市人民政府
市工商局
三门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商联
市环保局
二、对外贸易先进单位(2个)
渑池县人民政府
灵宝市人民政府
三、利用境外资金先进单位(1个)
陕县人民政府
四、招商引资先进单位(1个)
湖滨区人民政府
五、优化投资环境先进单位(2个)
卢氏县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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