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三门峡市促进更高质量就业2013年度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三政办〔2013〕43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三门峡市促进更高质量就业

2013年度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三政办〔2013〕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的《三门峡市促进更高质量就业2013年度专项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9月25日

三门峡市促进更高质量就业

2013年度专项行动计划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0日)

为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确保全年各项就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保持我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促进更高质量就业2013年度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3〕5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措施,创新机制,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着力改善就业环境,强化各项就业服务,稳步提高就业质量,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较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2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万人,促进就业更加充分;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促进就业更加公平;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技能,促进就业更加容易;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就业更加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三、重点工作

(一)稳定就业岗位

1.开展送政策到企业活动。继续落实对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缓、减措施,对符合产业政策、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五项社会保险费和适当降低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对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对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稳定职工队伍并承诺不裁员的困难企业,可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各县(市、区)财政要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对当年新招用失业人员、退役转业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被征地农民、回乡创业农民工等达到职工总数20%以上的微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基准利率100%的财政贴息。

2.开展送培训到企业活动。对开工不足或经营困难的企业,指导开展在职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轮岗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和职业能力,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减少企业裁员对就业的冲击。

3.开展送服务到企业活动。建立产业集聚区重点企业用工联系制度,定期深入企业了解用工需求情况,提供求职者信息,通过举办现场招聘会等活动,搭建企业与求职者的双向选择平台,为企业搞好用工服务。指导企业建立工作分享机制,加强对企业裁员的指导和管理,避免出现大量裁员,为企业留住人才做好就业服务。鼓励和引导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全年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

(二)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1.围绕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开发就业岗位。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重大项目与就业岗位的对接机制,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2.围绕承接产业转移开发就业岗位。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优先选择电子、纺织、食品、轻工等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根据我市产业规划,重点培育壮大黄金、铝工业、煤化工、装备制造业、新材料、生物医药、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增加智力密集型就业岗位。

3.围绕中小企业开发就业岗位。全面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就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

4.围绕服务业发展开发就业岗位。注重发展物流、信息服务、创意设计、服务外包、科技服务、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努力提供更多就业岗位。重点发展商贸、餐饮、文化、旅游、家庭服务、养老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努力扩大就业容量,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

5.围绕城镇化建设开发就业岗位。结合新型城镇化向下延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产业结构调整向下布局,扩大就业岗位。

6.围绕农副产品深加工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开发就业岗位。发挥我市农副产品深加工优势,大力推进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吸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三)进一步改善就业服务

1.充分发挥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作用,进一步畅通公共就业服务渠道。发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平台的主体作用,积极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用工指导等服务。推行首问负责制和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活动,建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提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质量。健全就业信息服务网络体系,逐步在全市统一安装就业信息软件,实现就业信息共享和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有效对接,确保公共就业服务更加便捷高效。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各类中介组织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加强用工信息监测,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对就业工作带来的影响,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

2.积极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春风行动”,利用乡村服务平台和信息网络,摸清农村劳动力情况,适时开展与企业对接活动,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调查摸底和帮扶活动,全面摸清近两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底数,采取“一对一”就业帮扶措施,促进其实现就业。开展产业集聚区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岗位对接洽谈活动。推广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登记制度,对实名登记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跟踪服务。全市联动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重点帮助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提供就业岗位6000个。开展“就业指导和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组织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有关专家学者,进入高校进行就业指导和创业服务宣讲,让大学生充分了解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了解当前就业市场状况,转变择业观念,科学谋划职业规划。继续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对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尤其是“零就业”家庭成员、长期失业人员、大龄就业人员和残疾人实行“一对一”就业帮扶,帮助10000个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3.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组织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被征地农民和残疾人进行短期免费技能培训,并搞好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一方面提高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残疾人的就业能力和被征地农民的职业转换能力,另一方面减缓对就业市场的冲击。发挥就业训练中心开展技能培训和调节人力资源供求“蓄水池”的作用,结合劳动力市场及企业用工需求,大力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培训等,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

4.努力促进就业公平。规范国有单位招聘行为,完善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建立国有单位招聘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加强国有企业招聘活动监管,指导和督促国有企业完善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流程,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岐视,严禁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对性别、户籍、学历、院校等条件进行限制。加大劳动用工、缴纳社会保险等方面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努力为劳动者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四)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1.创新创业培训模式,培育更多创业主体。根据各类创业者所处的不同阶段,开展“创业意识 创办企业 创业实训”系列创业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有创业意愿者,开展创业意识培训,激发和完善其创业想法;对即将创业者,开展创办企业培训,帮助其成功开业;对初期创业经验不足者,开展创业实训,使其积累创业经验。力争全年培训创业主体7000人。

2.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作用,支持更多创业者自主创业。实施创业富民金融服务工程,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力度,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返乡农民工等各类群体自主创业。重点鼓励高校毕业生发挥知识技术优势,在电子商务、创意设计等新兴产业领域创业;支持农民工利用学到的管理和技术返乡创业,特别是创办就业吸纳能力强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以及家庭农场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支持大学生村干部围绕农业产业化组织创办农业合作社;支持残疾人在培训后个体就业、自主创业;引导失业人员围绕产业集聚区企业需要,在零部件和配套产品方面创业。开辟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对创业者优先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确保全年扶持7200人自主创业,带动就业21000人以上。

3.开展创业服务系列活动,营造浓厚创业氛围。积极组织参加河南省全民创业博览会暨创业培训十年成果展示系列活动,加强创业交流,弘扬创业精神,建设创业文化。建立创业咨询师队伍,完善充实创业项目库,将其打造成为创业者提供服务的示范平台。积极组织推荐优秀创业典型,参与创业中国河南人物评选活动,营造浓厚创业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计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搞好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就业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工作方案,完善推进措施,确保本计划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在促进就业方面的作用,做到及时审核、及时下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级财政部门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各项就业服务工作所需经费。发挥失业保险金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的作用,指导相关统筹地区在保证当地失业金足额发放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补贴。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本计划实施情况的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开展经验交流和评比,推广先进经验,提升工作水平,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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