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政办〔2013〕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提升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水平和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4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作为防灾减灾的有力手段、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和保障水资源安全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强化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建立完善现代化业务服务体系,不断提高作业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益,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福祉提供坚实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建成较为完善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发取得重要成果,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协调指挥和安全监管水平切实增强。
二、着力做好重点领域作业服务
(一)加强对农业生产的服务。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方案,制定重要农事季节、作物生长发育需水关键期作业计划,适时开展地面人工增雨抗旱作业,确保粮食和其他重要农产品实现减灾增产。加大蔬菜、烟叶、果品主产区抗旱减灾保护力度,加强对干旱、冰雹的动态监测,提高冰雹天气早期预警能力,合理调整作业布局,实现部门联动、区域联合和区域联防作业,为农业增产增收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大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力度。加强对全市空中云水资源的监测评估,制定开发利用计划,合理开发空中云水资源。制定有针对性的人工增蓄水服务方案,在大型水库的汇水区开展增蓄型人工增雨(雪)作业,加强常态化人工增雨(雪)作业,有效增加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
(三)全力做好应急保障服务。建立健全应对高森林火险、森林火灾、长时段高温、空气严重污染等事件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启动相应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加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作业服务。开展夏季城市增雨降温试验,探索人工影响天气在节能减排中的应用途径。加强技术储备和试验演练,适时开展局部地区人工消云减雨作业,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
三、切实加强作业能力建设
(一)加强地面作业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面作业系统,推进作业站点标准化,加快特色农业人工影响天气服务基地建设,到2015年,全市所有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点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二)强化作业保障能力建设。在现有气象业务观测网的基础上,建设时空密度适宜、布局合理的人工影响天气综合监测网络。建设和完善省、市、县指挥通信平台,着力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分析预报能力、全省作业装备统一调度和跨区域作业指挥能力,提高作业指挥效率。
四、加强科技支撑和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针对空中云水资源监测和评估、作业条件实时监测和分析、催化技术、作业效果评估、新型探测资料应用等制约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积极组织科研攻关。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科学研究,加大科研经费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全省防雹示范基地建设,加强人工增雨(雪)、防雹和消雾的机理研究。
(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专业队伍建设,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业务和科研等工作体系,健全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使队伍规模、人员素质与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建立健全聘用和培训管理制度,完善激励机制,建设专职、兼职与聘用相结合、相对稳定、知识结构合理的作业人员队伍。将人员培训纳入同级政府培训计划,定期开展行业技能竞赛,促进基层作业人员业务能力不断提高。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落实编制和工作经费。
(二)强化部门协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建立统筹集约、分工协作、上下衔接的工作机制。气象部门要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总体规划和业务指导;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要保障相关重点工程建设和业务经费;民政、水利、农业、林业园林等部门要制定相关工作计划;科技、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以及部队有关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强监管、协调和服务,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快速发展。 (三)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所需有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鼓励社会资金投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建立主要受益行业资金支持和管理机制。
(四)完善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认真落实《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三门峡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规定》,健全配套的规章制度。加快推进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体系建设,完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施行《三门峡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加强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建立人工影响天气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
(五)加强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责任明确、操作规范、制度严格、措施到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公安、安全监管、气象等部门要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人工影响天气弹药运输存储标准及安全管理办法,严格贯彻落实生产、购买、销售、运输、储存等环节的管理措施和要求,加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依法提供作业人员安全保险。同时,要加强转场交通安全的监管、协调和服务。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