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三门峡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
2013年度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三政办〔2013〕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的《三门峡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3年度专项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8月8日
三门峡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3年度
专项行动计划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6日)
为全面提升我市劳动者技能素质,积极服务“四大一高”战略,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6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3年度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3〕5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三改一抓一构建”(改革单一的封闭式办学模式,积极推进校企合作;改革单一的政府投资模式,建立多元投资办学机制;改革单一的公办学校经费供给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抓好一批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实施项目带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六路并进”(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农业、民政、扶贫、残联部门作用),以提升人力资源素质为核心,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龙头,以项目建设为抓手,面向全体劳动者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发人力资源,贯通技能劳动者职业成长通道,以更高质量的职业培训促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以更高水平的技能人才队伍助推我市经济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97200人次,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20000人,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290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15000人,劳动预备制培训8400人,创业培训7000人,“阳光工程”培训9000人,“雨露计划”培训6000人,退役士兵技能培训500人,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2300人。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35000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2800人。职业技能鉴定20000人。
积极组织申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省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示范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院校师资培养培训示范基地等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
三、主要工作
(一)实施“六路并进”,努力提升人力资源素质。
1.加强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紧紧围绕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集聚区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分类培训,着力实施六项培训计划。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一县一品”、“一人一技”培训活动,着力提升农村劳动力技能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全年完成培训20000人次。实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计划。结合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对职工技能水平的需求,推动各类企业建立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技术攻关等活动,提升职工岗位技能水平,全年完成培训29000人次。实施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计划。依托各级就业训练中心和职业培训机构,面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全年完成培训15000人次。实施劳动预备制培训计划。根据我市承接产业转移对后备技能人才的需求,重点面向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开展6-12个月的劳动预备制培训;鼓励当年退役并有就业愿望的退役士兵和有需求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完成培训8900人次。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技能培训计划,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特点和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在岗技能培训,提升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整体素质,全年完成培训3000人。实施能力促创业计划。面向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民工和农村籍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办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全年完成培训7000人。
2.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按照“三改一抓一构建”的要求,继续做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促进职业学校和企业在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材编写、师资共享等方面深度合作。深化三门峡中专、灵宝职业中专国家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发展示范校内涵建设,提升办学水平。加快陕县中专、渑池职业中专、市财经学校、卢氏中专省级特色学校创建步伐。全力推进三门峡市职业教育园区建设,以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为基础,以产教融合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打造以应用型本科院校为龙头,以高等职业院校为主体,以中等职业教育为补充的高、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基地。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知识 技能”考试制度,构建中高职一体化和普教职教相互衔接、相互沟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步伐。引导职业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调整专业设置,优化课程体系,改革培养模式,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积极鼓励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扩大宣传,采取多种形式,面向各种群体,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面向校企合作企业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35000人。
3.实施“阳光工程”。以提高农民从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目标,以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和社会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骨干农民为重点对象,结合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重大项目,对种植业生产服务人员和畜牧及渔业生产服务人员等开展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围绕粮棉油高产创建等项目,以种植养殖、病虫害防治、测土配方施肥、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实用技术为主,开展面对面、手把手的现场培训和示范指导,重点对社会服务组织等从业人员开展农业专项技术培训。围绕农业产业集聚区和当地农业生产发展需求,对在农业领域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基础的中青年农民,特别是对农村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全年落实培训资金420万元,完成培训9000人。
4.实施“雨露计划”。以贫困家庭农民为主要对象,以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就业、创业能力和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目的,认真实施贫困家庭职业教育助学工程、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贫困村产业发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升工程和贫困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培训就业工程,努力促进我市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贫困农民脱贫致富步伐。全年安排培训资金649万元,完成培训6000人。
5.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择优选择师资力量强、实训设备好、教学质量高的正规培训学校和机构。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月报统计、每季度例行通报制度和奖惩制度。深入调查了解企业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根据退役士兵参训意愿、文化层次和自身特点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开展校企合作、定向式、订单式培训。实施分级培训的原则,由所在县(市、区)负责开展辖区内的教育培训。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所需资金采取多渠道筹集的办法,充分利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现有的职业教育培训力量和资金多渠道解决培训问题。不足部分,由各级财政负担,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省财政加大对我市经济困难和兵源较多县(市)培训资金的专项补助或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培训正常需求。全年完成退役士兵教育培训500人。
6.开展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根据城乡残疾人对培训就业的不同需求,推行就业导向的培训模式,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就业率检验培训成效,职业技能培训后残疾人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比率不低于70%。制定残疾人职业培训示范基地标准,建设一批残疾人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立市、县两级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加强培训实名制动态管理。残疾人就业培训按照人均不低于1000元培训费用的标准,为2300名残疾人免费进行培训。各县(市、区)要安排不低于规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残疾人培训和就业扶持,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就业实效。
(二)实施高端带动,促进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
1.充分发挥企业行业的主体作用。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结合本行业生产、技术发展趋势及高技能人才队伍现状,指导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各类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集团)应结合企业生产发展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并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职工整体素质提升。以行业企业职工培训中心为依托,或与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培养、委托培养,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对象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支持“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获得者领办或创办技能大师工作室,推动企业建立培训师制度、新学徒制度和技能研修制度,健全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长效机制。
2.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的基础作用。围绕实施“崤函人才计划”不断完善政策,贯通初、中、高级技能人才发展培养通道,逐步建立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互通机制,为产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要和劳动者终身不同层次的技能培养培训搭建平台。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合教育资源,改革落后办学模式,提升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能力。推动职业院校紧密结合企业技能人才岗位要求,对应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岗位技术标准,改革教学模式,调整教学内容,加快知识型技能人才培养。推动市高级技工学校筹建技师学院、灵宝市技工学校申报高级技工学校。
3.大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选择50个以上从业人员多、技术含量高的职业(工种),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工业和信息化、教育、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部门和团体要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开展本系统和行业的职业技能竞赛,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职业院校学生积极参加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为更多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对竞赛产生的优秀选手,按规定授予“三门峡市技术能手”、“三门峡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并按规定晋升职业资格。同时,依据《三门峡市优秀高技能人才培养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的奖励。
4.实施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以“崤函人才计划”为引领,进一步完善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细则,充分利用全社会高技能人才培养资源,择优确定培养机构和企业,加强培养过程督促检查,强化补贴申领服务,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需求。各级各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要主动承担培养任务,加快培养急需紧缺技师、高级技师235名。
5.不断完善校企合作运作机制。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协调机制,推动学校与企业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合作。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以产业和专业为纽带,推进实现学校培养培训与区域经济发展及企业需求对接。以企业新招用人员和在职职工技能提升委托培训为主要内容,通过短期培训与长期培训相结合、企业直接培训与企业联合职业院校合作培训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推动全市产业集聚区企业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工作。举办以企业用工、院校培养等为主要内容的合作签约仪式和招聘会,选择建立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实现专业与产业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人才培养标准与企业用人标准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
(三)严格就业准入,强化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1.严格落实就业准入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强化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把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获得职业培训补贴的必备条件和检验职业培训效果的主要标准,大力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动县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重点向产业集聚区企业和农民工拓展服务,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农村劳动力,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着眼于我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全局,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重要性的认识,把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培训目标考核责任制度,明确工作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统筹政策制定、工程实施、项目运作、资源整合、培训机构认定工作,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农业、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真正形成政府主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市财政在整合职业技能培训有关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对2013年工程建设项目采取以奖代补和安排引导资金等形式予以支持,项目单位或县级政府要根据项目需要安排必要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各级政府要把全民技能振兴工程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财政性教育经费、就业专项资金和教育费附加要向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倾斜。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本计划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完善政策措施。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年中有督导检查、年底有总结表彰,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工作。适时召开全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会议,表彰先进,督促落后,真正把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三门峡市全民振兴工程2013年重点工作分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