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予以嘉奖的决定
三政〔201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3年,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大一高”战略,积极进取,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全市合同种植烟叶26.7万亩,收购烟叶69.79万担,烟农总收入7.78亿元;入库税金6.92亿元,增长38.54%;上缴财政7.1亿元,增长38.79%,我市继续保持全省第一烟叶大市地位。为激励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予以嘉奖。
希望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珍惜荣誉,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向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学习,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勇于进取,为全面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三门峡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