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3年度全市环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
通 报
三政办〔201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而为,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2013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推动了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有效改善,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2013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县(市、区)政府考核结果依次为:卢氏县人民政府、湖滨区人民政府、三门峡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三门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渑池县人民政府、义马市人民政府、陕县人民政府、灵宝市人民政府。
二、市政府23个部门考核结果依次为: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三门峡银监分局、市民政局、市质监局、三门峡供电公司、人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
希望各级、各部门继续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美丽三门峡建设,不断开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三门峡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