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
三政〔2014〕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建设创新型三门峡,根据《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豫政〔2013〕6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三大战略定位”,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社会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为基础,以提高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为重点,扎实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文化和贸易深度融合,为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提供坚强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知识产权拥有量显著增长。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30件。年专利申请量超过600件,授权量超过500件。有效商标注册总量、中国驰名商标数量有明显增加,培育形成一批拥有核心版权的文化产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地理标志、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各类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与应用。
知识产权优势显著提升。省、市级知识产权优势区域、产业集聚区达到5个,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达到10家。承担和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能力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列入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数量有明显增加。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显著增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措施,争取建立有一定人员数量,有较高法律和专业素质的专利执法队伍。努力完善市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维权援助机构建立条件。积极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和跨部门、跨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形成行政保护、司法保护、自律保护互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逐步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与评议机制。
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更加完善。推动建立较为完整的市、县两级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积极发展和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争取设立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或分支机构。
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努力培养一支由高层次人才、专业人才、实用人才组成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到2020年,我市建成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完善、法制保护有力、专业人才充足、创造机制活跃、实施效果明显的城市。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全面提高,知识产权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明显增强,自主知识产权的水平和拥有量能够有效支撑创新型三门峡建设,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知识产权文化基本形成,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初具规模,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
三、构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推进体系,提升市场主体核心竞争力
(一)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的主体地位,促进知识产权倍增。培育形成一批掌握核心专利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把知识产权产出作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等研发平台建设的重要创新产出指标,培育发明专利创造高地。要认真落实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引导和激发企业、科研院校和个人发明创造积极性,在关键技术领域取得创新突破,形成和拥有一批发明专利,实现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倍增。鼓励市场主体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培育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挖掘地理标志资源,鼓励支持各级政府、行业组织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或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文化资源,支持形成以创意设计、媒体传播、软件网络等领域为重点的版权产业。围绕特色农业发展,大力扶持植物新品种资源研发和利用,鼓励支持特色农业品种的育种和研发。
(二)开展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推动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建设。以三门峡高新区和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培育为重点,推进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每年持续选择1-2个产业集聚区开展专利“消零”行动,以消除企业“零”发明专利为主要目标,推动区内企业专利创造、保护和运用。强化区内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支持重点企业把知识产权运用嵌入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过程中。各产业集聚区要把知识产权服务作为区内科技创新平台的重要功能,与创新服务平台同规划、同部署,加快专利申请、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引进知识产权投融资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完善和落实企业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充分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作用,优先支持优秀专利项目孵化转化。
(三)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引领,促进产业链创新发展。围绕我市高成长性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强化知识产权引领作用,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融入我市特色产业技术链技术创新发展规划和产业创新体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中。加大省级以上各类重大科技项目培育实施力度,着力实现一批关键技术突破,形成一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全面提升我市产业总体竞争力。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动态信息发布,引导企业和研发机构有针对性地申请、取得或引进知识产权,在新能源汽车和特种汽车及配件、铝及铝制品、黄金精加工产业、煤化工、生物产业、新材料、精密量仪制造等比较优势领域掌握一批核心专利技术,形成较为明显的知识产权优势,促进其加快发展。以电子信息、生物及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为重点,推动专利创新与运用,加速知识产权产业化进程,发展壮大新兴高新技术先导产业。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商标、版权、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组合的立体保护,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与评议机制,有效规避知识产权壁垒,形成符合市场竞争需要的战略性知识产权组合。积极支持我市骨干企业加入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引导和支持我市有条件的行业或产业龙头企业、优势企业牵头组织和建设生物技术、新材料、煤化工以及肉牛、果品加工等各类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或产业技术研究院,充分运用专利策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引进、应用能力。在传统优势产业领域鼓励采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实施升级改造,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培育动漫游戏、网络传媒、文化娱乐、广告设计等现代创意产业和计算机软件、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网络工程等技术版权产业,重点扶持文化创意企业,增强文化创意产业核心竞争力。
(四)提升知识产权优势,形成知识产权引领发展新格局。积极推进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工作,推动企业将知识产权作为战略性资产管理、谋划运营,加快培育一批知识产权运营和保护水平较高、品牌效应显著的省、市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争创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探索建立以优势企业为龙头、知识产权布局与产业链相匹配的知识产权联盟,形成竞争优势突出的知识产权集群。培育以企业为主导的知识产权运用协同体,共同实施重点产业关键领域专利储备运营项目,初步构建“政产学研金介用”深度融合的知识产权协同运用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平台,引入知识产权融资担保机制,构建知识产权投融资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产品,吸引社会资本用于知识产权转化,引导企业运用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推动大中型企业创新发展,促进小微企业发育和发展。
(五)推进名优产品培育,加快名牌战略实施。着力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地理标志保护、商标注册、专利运营、版权登记等手段,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发挥名牌战略带动作用,鼓励以名牌产品为龙头,以资本为纽带,促进产业集聚,做大做强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按照“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的原则,组织制定一批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力争将我市一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比较优势的行业或企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
(六)加强传统知识资源价值开发,促进传统知识产业化。组织开展传统知识资源价值开发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加强对传统知识的保护、传承与创新,提高传统知识的产品化能力,提升传统知识产品的产权化水平,加大传统知识产业化开发力度,提高传统知识资源开发利用的经济效益。探索建立传统知识传承创新实验区,将传统知识资源优势转变为市场竞争优势。重点加强一批传统知识传承与创新,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豫西特色、中原风貌、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和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
(七)发挥农业资源优势,保护动植物种质资源。围绕果品、畜牧、林业、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加快在农作物、畜禽等新品种选育、农作物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农作物病虫害及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关键技术、农副产品加工贮运及保鲜、农业设施与现代农业技术领域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新突破。重点建设以知识产权为支撑的循环农业、生态农业、高效特色农业,持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对具有传统优势和独有地理环境的农产品,积极采取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打造知名品牌。把知识产权与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相衔接,提高全市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
四、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营造创新驱动发展良好环境
(八)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产业发展、结构调整、投融资、政府采购、科技进步、吸引人才等政策时要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导向,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定适应相关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政策,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针对不同地区的发展特点,完善知识产权扶持政策,培育地区特色经济。重大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重大科技专项、重大公益性科研项目、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科技创新杰出人才以及产业化等专项资金,要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
(九)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培养,逐步建立一支熟悉国际规则、精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执法队伍。改善执法条件,设立庭审场所,配备执法装备,统一执法着装和执法标识。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
(十)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开展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生产和流通领域的各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开展专业市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行动,建立健全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快捷保护机制。加大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外专利和重点企业专利、文化创意企业和软件企业版权刑事保护力度,针对突出问题,适时开展重点区域整治。加强海关口岸执法和进出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引导市内进出口企业办理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手续,有效制止侵权产品进出口。
(十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建立职责明确、程序规范、协调一致、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大案要案会商、通报制度,畅通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与公安部门的犯罪线索移送渠道,建设案件信息处理和交换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推进各县(市、区)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工作,加强跨地区、跨部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优化知识产权执法环境。
(十二)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机制。积极争取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队伍力量,创造条件力争按省要求在2015年以前组建我市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维权援助中心,充分发挥其公益服务作用,加快案件移送和办理,为当事人提供有效服务。积极构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和信息共享平台,对企业侵权假冒行为进行监测与评价,形成多层次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评价监督机制和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五、构建知识产权支撑服务体系,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十三)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我市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突破口,以产业骨干企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主体,自我发展与向上(外)对接相结合,积极建立部分重大行业专利专题数据库,推动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我市知识产权交易发展,充分利用国家专利展示交易中心、省级专利展示交易中心、其他技术产权交易和网上交易等平台,活跃知识产权交易。鼓励支持我市高新区、产业集聚区建立专利技术孵化转移中心,加快优秀专利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开展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工作,规范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引导服务机构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
(十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入,鼓励支持建立和引进知识产权服务领域企业和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代理、登记、许可、转让、评估、鉴定、认证、咨询、诉讼、预警、培训、法律援助、市场调查、检索分析、战略研究等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初步形成知识产权服务产业,逐步培养专业的品牌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
(十五)建设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按照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部署,组织开展我市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加强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建设,培养一批影响力较大的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依托有条件的高校建设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开展知识产权方向的学历教育。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培养引进一批对科技经济发展贡献突出的知识产权创新人才。
六、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
(十六)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建立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协调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完善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领导,形成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的强大合力。
(十七)健全全市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探索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整合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资源,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效能,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
(十八)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评估考核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评估考核标准,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情况评估。将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情况作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创新能力评价、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十九)完善知识产权扶持政策。落实《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和《三门峡市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十条意见》中关于加速专利转化的有关政策和激励措施,对专利申请给予资助,对在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将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列入对各县(市、区)的考核指标体系;将获得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等考核指标体系。落实扶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扶优扶强力度,将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
(二十)加大知识产权事业投入。各县(市、区)政府要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对知识产权事业的投入,支持开展国内外专利资助、发明专利倍增、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及奖励、知识产权信息化、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知识产权预警分析、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培植等工作。政府各类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资金要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倾斜。
(二十一)营造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广辟宣传途径,创新宣传模式,建立政府引导、新闻媒体支撑、社会公众参与“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体系;开展重大典型案例和知识产权重点工作专项报道,打造知识产权宣传新平台,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
(二十二)强化知识产权普及工作。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公务员普法教育活动,把知识产权教育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培训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充分利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科技宣传周、科普进社区等多种形式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把知识产权普及引入企业、科研院所等各个领域,在高校逐步开设知识产权公共课程,在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