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核桃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意见(三政〔2015〕9号)(失效)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核桃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意见

三政〔201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我市自然资源优势,加快林业产业集群建设,进一步做大做强以核桃为主的特色经济林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生态增效、国土增绿,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现就加快核桃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核桃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核桃等特色经济林在我市栽培历史悠久,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都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发展前景广阔。近年来,全市核桃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迅速,核桃栽培面积达90.85万亩,年产量3.5万吨,年产值达13亿元,居河南省首位;良种核桃苗木畅销十多个省区,灵宝市朱阳镇的“陕核5号”在首届中国核桃节上获得金奖;灵宝杜仲基地年产杜仲果50吨、雄花茶5吨,规模居全国首位,已成为全国杜仲技术研发及产业中心。落实国家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意见,进一步做大做强核桃等特色经济林产业,能够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对于实施“四大一高”战略,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三门峡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加大核桃等特色经济林产业扶持力度,推进全市核桃等特色经济林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以农民脱贫解困、助农增收为目标,促进基地连片发展、扩大生产规模,培育龙头企业、壮大产业集群,强化科技支撑、提升产品质量,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拓展核桃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空间。力争通过3年建设,努力把我市核桃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培育成区域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强、产业化经营程度高、助农增收效益好的支柱产业,力争在我市建成豫晋陕黄河金三角地区最大的核桃产业集群。

(二)总体目标。规划2015-2017年新发展核桃30万亩,全市核桃栽培面积达到120万亩,培训果农3万人次,新建核桃等丰产栽培示范园30个,建设核桃等专业合作组织30个,培育核桃等加工龙头企业5-10个;核桃年产量达到4.5万吨,实现产值18亿元;全市核桃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农民年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   (三)总体布局。重点做好核桃产业发展布局,在卢氏县范里镇、东明镇、沙河乡、杜关镇、官道口镇、横涧乡、文峪乡,灵宝市朱阳镇、豫灵镇、阳店镇、五亩乡、苏村乡、故县镇、阳平镇,陕县菜园乡、王家后乡、观音堂镇、张汴乡、西张村镇、宫前乡、店子乡,湖滨区高庙乡、磁钟乡、交口乡,渑池县洪阳镇、仁村乡、南村乡、段村乡、坡头乡、英豪镇、张村镇,义马市东区办事处、新区办事处等乡镇,大力发展核桃产业,建设优质核桃生产基地。规划建成核桃种植面积10万亩以上的乡镇1个(朱阳镇),5万亩以上的乡镇2个(范里镇、东明镇),2万亩以上的乡镇5个(官道口镇、杜关镇、沙河乡、文峪乡、横涧乡),1万亩以上的乡镇20个(官坡镇、朱阳关镇、五里川镇、双龙湾镇、双槐树乡、潘河乡、木桐乡、瓦窑沟乡、五亩乡、苏村乡、阳店镇、豫灵镇、西张村镇、王家后乡、宫前乡、仁村乡、交口乡、磁钟乡、义马东区办事处及新区办事处),建设千亩以上核桃专业村30个,其中以核桃产业支撑为主的美丽乡村10个。同时,结合国家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意见,重点抓好5大其他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在沿黄海拔较低沙壤土区涉及灵宝市、湖滨区、陕县等区域大力发展大枣基地建设,在沿黄丘陵区以渑池县、义马市、湖滨区为重点突出抓好花椒、柿子等基地建设,在黄土丘陵区以灵宝市、陕县、渑池县为重点做好仁用杏、仰韶大杏等基地建设,在灵宝市、卢氏县环境良好的远山区建设杜仲基地,以灵宝市、陕县、渑池县部分丘陵地区及卢氏县为重点建设文冠果、油用牡丹、皂荚等基地。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基地建设,集中连片发展。按照“资源高效转化、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原则,优化区域布局,板块连片发展。一是推进核桃等特色经济林集中连片建设。以村为单位新栽植核桃等特色经济林,规模需达到集中连片100亩以上。通过整合国家建设资金,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通过千亩核桃等特色经济林专业村建设,带动万亩以上核桃等特色经济林乡镇建设;积极鼓励大户承包荒山营造核桃等特色经济林基地,扶持完善水、电、路等相关配套设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二是建设核桃等特色经济林走廊。在洛河沿岸、黄河南岸、山区廊道绿化中对适宜栽植核桃区域适当发展核桃,逐步将零星栽植区域连接起来,形成规模化发展。三是加快品种改良步伐。对集中连片树势强壮的中幼龄低产劣质树实施高接换优,对树势衰弱或老龄的低产劣质树进行复壮更新,逐步改良为优质丰产园。

(二)培育龙头企业,加快产业进程。一是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坚持培育和引进相结合,采取股份、合资、租赁、转让等市场化手段,加快引进或培育5-10家管理理念新、质量信誉好、经济实力强的核桃加工企业,力争到2017年建成省级重点龙头企业5家,开发系列精深产品5个以上,培育知名品牌5个。二是加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通过建立健全“专业合作组织 农户”、“龙头企业 专业合作组织 基地 农户”等利益联结机制,依托基地建设、龙头带动,推行订单生产,努力提高核桃产业发展的组织化水平。到2017年,在重点乡镇建成核桃合作经济组织30个、市级“十佳”农民核桃合作经济组织10个、省级示范农民核桃合作经济组织5个。三是加强核桃等特色经济林营销。引导鼓励产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大中城市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大型超市进行合作,开辟我市特色经济林产品交易专区、销售专柜,建立长期稳定的营销关系。建立健全我市特色经济林信息服务体系和网络销售平台,采取现代营销手段和传媒手段,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扩大我市核桃等特色经济林产品的市场份额。

(三)构建科技支撑,提高科技水平。一是加强林业科学研究机构建设。完善林业科学研究机构,以核桃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为重点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集中科技力量解决林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为核桃等特色经济林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深入开展“市院合作”、“院所合作”,加大新品种引进和科技示范,切实搞好新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着力提高核桃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二是完善核桃等特色经济林科技服务体系。积极建设核桃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支持体系,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科技服务体系,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完善科技服务承包责任制,将生产和管理的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到田间地头。全市培养嫁接、修剪等技术员1000名,每年培训果农1万人次,在每个重点村配备1-2名农民技术员,实现户户均有1个会嫁接、懂管理的技术明白人。三是建设核桃等特色经济林标准化示范园30个。坚持按照“五统一”(即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标准、统一模式、统一布局)要求建设标准化示范园,抓住标准化栽植、抚育管护、品种改良、病虫害综合防治、大树改接等关键环节,细化管理流程,落实配套措施,大力推广丰产栽培综合管理技术。加强生产、采收、贮藏、加工、营销等全过程的跟踪监管,着力把核桃等特色经济林产品发展成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和效益。

(四)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扶持机制。一是有效整合相关项目。整合扶贫、水利、农业、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建设等项目资金,加大对核桃等特色经济林产业的补贴和扶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发展核桃等特色经济林产业。二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核桃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补助;每年从市级生态建设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对核桃种植面积集中连片规模在5000亩、1万亩以上的乡镇,完成任务的县(市、区)林业局,以及标准化示范园等分别给予奖励。各县(市、区)财政每年按照市、县财政投入1∶2的比例安排县级核桃等特色经济林发展专项配套资金,扶持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促进核桃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三是吸引社会投资。加快推进林地、林权流转,广泛开展招商引资,积极吸引各类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核桃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涉及的项目立项、登记注册、产品认证和质量检验等方面简化手续、减免收费、及时办理,并认真落实好各项税收、保险、土地等优惠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核桃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三门峡市核桃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林业园林局、市委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扶贫办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核桃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大力支持核桃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市政府将核桃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任务纳入考核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核桃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严格考核奖惩。市、县两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技术服务与指导,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检查验收办法,经验收合格、网上公示后拨付补助资金。市政府每年将对核桃等特色经济林产业集群建设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调减下一年度发展任务。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6日


 

  注:根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三政〔2020〕3号),该文件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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