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政〔2015〕10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政〔2015〕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市委六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四大一高”战略,着力推进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努力打造经济增长新动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现就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改革发展、创新发展为动力,以“体制创新”、“要素聚集”和“扩大开放”为着力点,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创业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经济发展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重点要稳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力争年均新增登记市场主体1.3万个;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年均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2万人;加大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实名制登记帮扶力度,有培训意愿的实现100%就业创业培训;加强创业培训机构和师资建设,年培训各类创业主体7000人;加强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力争新增各类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省市级创新平台20家,建成“展示、交易、共享、服务、交流”五位一体的三门峡科技大市场。  二、积极推进体制创新,鼓励大众创业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大力简政放权,规范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加快形成精干高效的政府组织体系,进一步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形成经济增长“双引擎”,实现“双中高”(经济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发展由中低端水平迈向中高端水平)。加快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制度,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实施审批,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积极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方式,逐步做到负面清单之外的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自行决定,实现“法无禁止即可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坚持公平开放透明原则,落实“非禁即入”原则,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领域创业。消除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各种歧视性政策规定,大幅放宽准入门槛。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改“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积极探索“宽入严管”的企业登记管理制度,优化注册办理手续,降低创业创新门槛,激发全民创业创新活力。鼓励民间资本办医、办学、办文化,进入公用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加大对“创客”一族支持力度,通过简化工商登记手续,在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办公场所等方面给予支持,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  (三)积极培育创业主体。鼓励各类经营型、管理型、科技型人才创业,鼓励各种形式的“精英创业”、“大众创业”、“草根创业”,激发广大群众的创造活力。开展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通过提供创业创新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提升创业能力等鼓励高校毕业生成为创业创新的生力军。鼓励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回乡农民工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自主创业、兴办各类经济实体。支持广大农民用足用活新一轮农村改革政策,积极推进土地流转,鼓励发展家庭农场、林下经济、养殖大户、农副产品加工等特色农产品产业。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引导小微企业健全组织结构和改进管理,加强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促进其“二次创业”。  (四)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并存的担保基金筹集渠道,发挥政府创投引导基金和财税政策作用,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支持。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大众创业基金,各县(市、区)要设立配套基金专项用于鼓励和扶持创业。加大担保基金筹措力度,进一步降低贷款门槛,简化办理程序,2015年底前实现小额担保贷款市级统筹管理,集中统一使用担保基金,帮助更多的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发展。加快推进政府、银行、保险、投资机构的合作,进一步完善以农村住宅等农村资产和用益物权的抵押担保机制,逐步建立政策性、商业性、行业性、互助性等多元化的创业创新融资担保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科技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产品、服务,引导支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公司、商业银行加大对各类“创客”、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加快金融集聚区建设,探索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注重利用互联网技术新优势,搭建众筹网络平台,帮助小微企业、创业人员获取项目资金支持,实现创业梦想。  (五)加强培训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围绕承接产业转移和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需要,坚持“六路并进”,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为抓手,提高劳动者的创业创新能力。紧盯市场需求,强化就业创业导向,指导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技工学校等职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进一步完善培训模式、健全创业辅导指导制度,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培育“创客”文化,让创业创新蔚然成风。同时,要围绕电子商务、健康养老、研发设计、现代物流等新业态培育培训品牌,逐步健全公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共同发展的技能培训体系,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推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的培训模式,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行业配合的技能培训新格局。  三、加快推动要素聚集,促进万众创新  (六)深化改革促进科技创新。积极推进科技体制改革,让机构、人才、资金、项目充分活跃,激发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形成推进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实施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优化财政科技计划布局和分类管理,积极培育技术转移与服务示范机构,搭建技术交易服务平台,规范和提高技术市场管理水平。深化科技奖励改革,强化科技成果评价的市场化导向,创新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完善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知识产权入股等政策。建立健全多元化创新投入机制,逐步形成科技金融良性互动、高效对接的体制机制。  (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全面落实国家鼓励企业创新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快科技型初创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成长,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集中力量扶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科技企业成长壮大。加快建设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研发机构,积极争取和实施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强化高层次人才引进、高水平项目研发、高技术成果转化,突破产业核心技术,提升企业创新实力,促进企业做大做强,使其真正成为凝聚人才的主体、创新投入的主体、技术研发的主体、成果转化的主体。  (八)集聚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继续实施好“崤函人才计划”,围绕促进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坚持招商引技并重、引才育才并举,结合招商引资、产业转移、技术转移等多种方式,引进和培育一批高层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带动一大批市内外创业创新人才在我市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落实好人才引进配套政策,保障并完善高层次人才的科研工作条件,对拥有核心技术的创业创新人才,积极给予创业启动资金支持,着力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在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尽可能为科技人才提供优良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九)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实施“创新平台振兴计划”,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特别是要在大中型企业中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使其成为我市行业技术的龙头。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产业技术研究院,共建共享创新平台资源,共同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和成果产业化发展,消除科技创新中的“孤岛现象”,提升我市自主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加快检测检验平台建设,围绕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和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发展,争取更多的国家级质量检测检验中心落户三门峡,努力打造更多的“三门峡标准”。加快建设“展示、交易、共享、服务、交流”五位一体的三门峡科技大市场,为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搭建科技信息和交易平台。  (十)构建无缝对接的产学研合作机制。鼓励和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形成创新利益共同体,建立健全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用合作新机制,重点围绕传统优势产业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构建集研究、孵化、加速和产业化于一体的产学研用链条。积极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扩大产学研合作范围,重点要抓好中国科学院河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黄河金三角分中心建设,促进院地科技合作与交流。建立完善自主创新成果的登记、推介、信息发布、利益分配和跟踪考核评估机制,加快科技成果信息的扩散、转移与共享,切实提高产学研用合作效率,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都建有产学研合作关系。同时,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协作,鼓励技术先进企业主动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修)定,提高标准话语权。  (十一)大力推进业态创新。要加快推进传统业态产业创新,培育发展高端产业,逐步建立起以高新技术为引领、第三产业发达、产业结构合理的经济发展新方式。重点以我市优势资源和产业为基础,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支持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产业集群发展;以农村土地确权为契机,按照精品化、精准化、精细化的要求,推动精品农业、观光农业、科技农业的快速发展;以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生产性服务业中心城市为目标,着力促进金融服务、科技研发、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总部经济等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发展,以此推动工业经济向生产性服务业经济转型。要大力发展新型业态和商业模式,鼓励企业积极适应电子商务特点和新消费方式,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为重点,基于“智慧城市”各项应用,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立体化营销平台,引导企业从生产加工跨界拓展为产品研发、市场营销等生产性服务,以此提升企业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加快发展以信息服务、检验检测、科技研发、工艺设计为代表的科技服务业,探索科技成果推介、交易(拍卖)的工作机制,推动“三门峡制造”向“三门峡创造”转变。  四、全面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创业创新  (十二)强化开放合作推动创业创新。着眼创新驱动和“豫陕晋黄河金三角”融合发展,充分利用郑州、西安都市圈在资本、技术、人才、信息、市场容量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扩大合作交流渠道,吸纳高端人才和创新资源,加速推进“研发在郑西、转化在三门峡”。继续引进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探索股权投资、校地联合实施的项目推进机制。鼓励企业“引进来、走出去”,与国内外科技创新前沿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引进或共建创新载体。着力培育区域技术转移中心,构建区域合作教学、科研和成果转化,特别是就地产业化的新机制。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积极拓展与发达国家和先进地区的科技合作,集聚国际国内高端创新资源。要进一步创新招商选资方式,突出招大引强选优,加大对世界500强、央企、名企项目的引进力度,着力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力强的重大高端项目,积极培育形成上下游产业链的旗舰型、龙头型创新型企业。  (十三)积极对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立足合作共赢,抢抓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加快发展机遇,积极开展全方位对接,探索建立改革发展配套区,促进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推动物流、投资、贸易、监管便利化,建设区域物流中心、“郑欧班列”和“丝绸之路经济带”节点城市,着力打造引领经济转型升级的现代产业基地、内陆地区对外开放高地和体制机制创新示范区,打造全市经济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突破口和核心增长极。  (十四)推动内外贸易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三门峡海关、三门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果品与果蔬汁检测重点实验室和国家铝及铝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四大“国字号”通关机构优势,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健全促进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的体制机制,建立促进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出口协调发展机制,培育出口龙头企业,进一步优化贸易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力争全年新增进出口备案企业突破50家。推进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现代化和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培育若干大型商贸流通集团。完善电子商务发展政策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促进网络市场与实体市场融合发展。  (十五)加大外资引进力度。放宽外资投资准入,积极探索对外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健全招商引资引强选优机制,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综合效益。创新招商方式,开展定向精准招商,做强做全产业链。探索建立招商项目跨区域转移激励机制。建立引资、引技、引智统筹推进机制,大力引进优质外资项目、海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层次人才。鼓励民营企业嫁接外资,通过海外上市、股权开放等方式与外商合资合作。完善产业集聚区(园区)“二次创业”机制,推动利用外资平台转型发展。同时,要完善支持企业“走出去”机制,鼓励和引导煤炭、黄金等优势企业大力拓展海外市场,投资设立境外贸易中心和工业园区,在境外建立生产基地、营销网络、研发机构、设计中心、展示中心,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全球价值链整合能力和国际化经营能力。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环境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加快推进创业创新工作。为加强对创业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三门峡市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编办等为成员单位,统一研究、协调、解决创业创新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是在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下,负责全市创业创新工作的统筹协调等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相关意见,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创业创新工作有序推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及时制订具体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加强工作指导,形成高效率、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十七)明确职责任务。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创业创新工作顺利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创业热情,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高端人才和创新型人才引进工作,并组织开展好“三门峡职业技能大赛”、“创业计划大赛”等活动。市科技局要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和各级、各类科技政策的引导作用,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加快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建设,推进企业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鼓励企业加大创新研发力度,探索新形势下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并组织开展好“科技创新大赛”、“科技成果交易会”等活动。市发展改革委要制定和落实好促进创业创新和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争取尽早实施一批国家优先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市监察局、编办等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市场环境。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等要落实好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加快提升全社会创业创新能力。共青团、妇联、工会等要引导青年、妇女和广大职工更多参与创业创新,提高创业质量。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各自职能,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十八)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促进创业创新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积极培育创新意识,鼓励创新精神,激发创新活力,让全社会充分理解和支持创业创新,踊跃投身创业创新,真正实现创新驱动发展。重点要加大对创新驱动发展、创新型城市建设以及重大科技成果、典型创新人物和企业的宣传,加大对创新创造者的表彰奖励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同时,要进一步减少行政干预,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搞好创业创新服务,规范收费、检查、评比等事项,加快形成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附件:各单位职责分工一览表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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