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全市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三政办〔2015〕4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4年度全市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的通报

三政办〔201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健全完善环保工作机制,以加强污染治理为核心,以强化总量减排为重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开拓创新、持续而为,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2014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2014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县(市、区)政府考核结果

目标完成先进单位:卢氏县人民政府、渑池县人民政府。

全面完成目标单位:义马市人民政府、灵宝市人民政府、陕县人民政府、三门峡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三门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湖滨区人民政府。

二、市政府25个部门考核结果

目标完成先进单位: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

全面完成目标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门峡供电公司、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三门峡银监分局。

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继续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深入推进美丽三门峡建设,不断开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三门峡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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