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十个单位行政职权目录的通知三政办〔2015〕24号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市黄河河务局、市地震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十个单位的行政职权目录、清单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确认,现予印发执行。 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十个单位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遵照目录、清单行使权力,并承担相应责任;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有变更,需要对目录、清单内容进行调整的,由单位按程序报批;要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办事流程,压减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本通知印发后15个工作日内,将本单位行政职权目录、清单的内容,在本单位网站和本单位权力清单信息查询平台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1.三门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职权目录、清单 2.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职权目录、清单 3.三门峡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行政职权目录、清单
4.三门峡市审计局行政职权目录、清单 5.三门峡市统计局行政职权目录、清单 6.三门峡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行政职权目录、清单 7.三门峡市残疾人联合会行政职权目录、清单 8.三门峡市黄河河务局行政职权目录、清单 9.三门峡市地震局行政职权目录、清单 10.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职权目录、清单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8日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十个单位行政职权目录的通知(三政办〔2015〕24号)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