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城乡居民收入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三政办〔2018〕21号)
为了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我市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按照市主要领导指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制订了《三门峡市城乡居民收入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以下简称《计划》)。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计划》的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当前三门峡市也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一个综合概念,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各方面要求,其中有三个硬性指标,即:地区生产总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项指标均比2010年翻一番。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既是三门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所在,也体现了发展成果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理念,更承载着人民对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
二、起草《计划》的依据
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根据统计部门对完成这一目标的测算,参照《三门峡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结合相关局委提出的具体措施,对完成收入倍增这一目标针对性地提出提高工资性收入、提高经营性收入、提高财产性收入、提高转移性收入四大方面的增收途径。
三、《计划》的起草过程
起草《计划》前,市发展改革委召集市人社局、统计局、卫计委、扶贫办、工商局、农牧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会议,研究起草《计划》有关工作,会后,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各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初步草拟了《计划》,并对涉及任务分工的17个单位逐一进行了意见征求。
四、《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共分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重大意义,阐述了出台《计划》对于我市发展的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为总体要求,一是《计划》的基本思路,二是目标任务,根据统计局测算的数据,要完成倍增目标,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6175元、14106元,年均增速分别不低于9.5%、2.5%。基于这个目标,要完成5个方面的任务,分别是坚持转型创新带动高质量发展、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三至六部分,按照居民收入的四大主要来源,提出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具体措施。
第三部分是着力提高工资性收入,一是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挖掘居民增收源泉;二是要努力提高劳动力素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再就业;三是要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四是要逐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收入。
第四部分是稳步提高经营性收入,一是要加快提高农村家庭经营水平,二是要大力发展个体经济新业态,三是要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第五部分是努力提高财产性收入,一是要拓宽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二是要拓展城乡居民投资渠道。
第六部分是持续提高转移性收入,一是要加大“三农”投入力度,二是要推进社会保障扩面提标,三是要加大扶贫帮困力度。
五、《计划》的实施
《计划》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后,全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在《计划》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计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部门职责,研究出台支撑《计划》实现的具体行业政策,切实把《计划》落实到各行各业,最终实现《计划》目标。
《三门峡市城乡居民收入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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