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19〕16号)
现将《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最大量的日常行政活动,是实施法律法规、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途径,是实现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行政执法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直接体现着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工作。中央深改组确定2017年先开展试点工作,并列入当年重点改革任务。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方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32个地方和部门开展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30号)的要求,结合三门峡市实际情况,代拟了《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19年8月1日印发实施。
二、重要意义
我国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都由行政机关执行。行政执法是政府实施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责任、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执法主体多、范围领域广、行为数量大,在行政机关的各项活动中,行政执法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最密切、最直接,行政执法人员与人民群众打交道也最多。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和突破性的作用,对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可以使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各地区、各部门不仅要做好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工作,还要切实加强行政机关执法案例指导,以案释法,加强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和监督等制度建设。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做好相关制度衔接,推动形成统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有效保障执法公平公正、阳光运行。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有四部分内容:第一大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是体现中央关于依法治国和省关于依法治省的各项决策部署,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让三门峡市更加出彩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第二大部分是工作目标,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促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第三大部分是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四个层次: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点强调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布等内容;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点强调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作用等内容;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点强调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四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重点强调加强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强化智能应用。第四大部分是组织保障,重点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制度宣传、加强跟踪问效等工作。
四、《实施方案》的要求
为保障“三项制度”的落实,《实施方案》作出了许多具体规定。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力执行。
《实施方案》提出,要把“三项制度”的全面推行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的考评体系,纳入行政单位的年底效能目标考核体系,部门之间要有比较。对工作推进不及时、不落实的,要督促及时整改。
《三门峡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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