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三政〔2019〕18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提速增效工程的意见》精神,市科技局梳理整合了省、市科技创新有关政策,起草了《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的是解决我市创新政策碎片化、不聚焦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全市科技创新政策环境,补齐创新要素短板,激活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
二、制定依据
(一)《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提速增效工程的意见》(豫政〔2019〕4号)。
(二)《中共三门峡市委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三发〔2017〕6号)、《中共三门峡市委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创新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三发〔2018〕31号)等文件。
三、制定过程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提速增效工程的意见》(豫政〔2019〕4号)出台后,三门峡市科技局结合三门峡实际及时起草了《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面向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征求修改建议,共收到19个单位的反馈意见,其中7个单位提出具体修改建议。结合各单位具体修改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意见》作了进一步细化完善。9月底,《意见》通过了司法局合法性审查。11月1日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五个部分。
(一)加大科技创新投入。聚焦我市研发投入少、科技企业融资难等问题,从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两方面提出支持意见。
(二)强化创新主体培育。聚焦培育科技企业,壮大创新主体,集成省、市已出台政策,从做优做强科技创新企业、实施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全面落实科技惠企政策三方面提出支持意见。
(三)完善创新平台体系。聚焦创新能力提升,从搭建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加快建设新型研发机构两个方面提出支持意见。
(四)优化区域创新布局。聚焦建设省际区域创新中心和创新型城市,从推进高新产业集聚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速创新资源辐射汇聚、推动区域协同创新发展、引导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突出乡村振兴科技支撑等6个方面提出指导意见。
(五)营造良好创新环境。聚焦创新环境优化,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创新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健全技术转移转化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科技创新保障机制等7个方面提出具体意见。
五、主要突破点
《意见》中结合三门峡实际和问题短板,借鉴外地市经验,提出了新的政策措施。一是在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方面,由市财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共同筹集设立首期规模5000万元的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科技贷业务,解决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二是在加大研发投入方面,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明确企业研发财政补助地方配套部分按市、县两级各50%比例分摊;鼓励规上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并纳入统计,对首次纳入统计且研发投入3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补1万元。三是在优化区域创新布局方面,新增加了建设国家、省级高新区,建设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郑州西安科技轴带辐射交汇中心,建设省际区域创新中心,建设创新型城市等内容,使政策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具地域特色。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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