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政策文件: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三政办〔2020〕9号)

问:我市制定出台《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答:产教融合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我国人才供需结构性矛盾,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的战略性举措,通过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技术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深远而重大,特别是对我们三门峡这样一个正处在转型发展关键期的城市来说尤为重要,有助于打造晋陕豫黄河金三角高等职业教育中心、推动我市产业转型、集聚城市人气。
问:《实施意见》是怎样起草制定的呢?
答:我们在起草《实施意见》的过程中,参考借鉴了广东省、山西省、扬州市等省市产教融合实施意见中的支持鼓励措施,同时组织市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等相关市直单位及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社会管理学院等学校和企业召开座谈会,讨论我市产教融合发展措施。在此基础上形成初稿以后,广泛征求了22家市直单位以及各县(市、区)意见建议,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由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问: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如何?
答:我们征求了市教育局、人社局、科技局等22家涉及到的市直单位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意见和建议,共收到8家单位修改意见。其中,市人社局的“将‘引进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优化院校教师结构。建立职业院校教师引进绿色通道,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和高级技师等高层次人才,学校可采用直接考核、试讲等方式引进“删去”未采纳。建立职业院校教师引进绿色通道有助于加强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建设,经与市委人才办沟通,我市也一直在开展这方面的工作,予以保留。除此之外,其余意见均已采纳。
问:《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实施意见》分七个部分:一是明确深化产教融合的总体要求;二是构建教育和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格局;三是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四是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五是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六是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七是明确组织实施产教融合工作的要求。这七部分内容的制定,既参考了国家、省对产教融合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又充分结合了我市的发展实际,对我市下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明确了目标和任务。
问:《实施意见》有哪些特色和亮点?
答:与国家和省的相关文件相比,我们细化明确了一些支持鼓励措施,例如: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养,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可据实申请给予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逐步建立学生实习工作考核与奖补制度,对考核认定符合实习实训规范的企业,按照实习学生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实习成本补助;建立职业院校教师引进绿色通道,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和高级技师等高层次人才,学校可采用直接考核、试讲等方式引进;职业院校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职业技?能竞赛奖励收入和面向社会开展培训的劳务收入等单独据实核?定,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调控基数。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希望充分调动起企业和职业院校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
问:《实施意见》如何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
答:为了加快推进产教融合,我们从三方面入手进行改革,培养人才:一是从学校和学生两方面入手将工匠精神培育融入基础教育,增加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等,并支持学校聘请劳模和高技能人才兼职授课,组织学生到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开展教学实践活动。二是从培养体系、政策措施、办学体制改革等入手,推进学校招生和企业招生相衔接,明确学生学徒“双重身份”,强化企业“双主体”实施,推动产教协同育人。三是通过引进行业企业人才、高层次人才优化院校教师结构,建立职业院校与企业转业技术人员相互兼职制度,优化岗位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促进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建设。
问:《实施意见》什时候开始执行?如何落实呢?
答:《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为确保《实施意见》的落实,一方面我们从鼓励开展产教融合试点建设、支持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落实财税用地等政策、强化金融支持、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五个方面明确了支持政策,另一方面,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相关市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市直单位和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产教融合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工作协调、监督考核,统筹推进全市产教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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