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三门峡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材料

现将《2022年三门峡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方案》背景、依据、出台目的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

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时也提出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办好群众所急、所需、所盼的民生实事。

(二)制定《方案》的依据

1、市八次党代会、市八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办好重点民生实事的安排部署。

2、《2022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

(三)出台《方案》的目的

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集中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实事,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制定《方案》过程

我市自2021年11月启动《方案》制定工作,大体分3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事项征集阶段,市发改委联合市财政局在全市主要媒体上发布事项征集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先后收到市直部门、社会群众共计180余条建议;第二个阶段为方案起草阶段,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结合社会各界建议起草了方案文本,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对方案文本进行了修订完善;第三个阶段为提请审议阶段,市发改委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审议,《方案》分别于2月17日通过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2月25日通过市委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并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了再次修订完善。

三、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方案》征求了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涉及的50个市直单位和8个县(市、区)29条意见,采纳25条,未采纳4条。

未采纳意见分别为:

(一)市政法委提出的不作为“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进村(社区)行动”配合单位的建议。

未采纳理由:该项实事为省重点民生实事,省方案中配合单位涵盖政法委,为便于工作上下衔接,仍保留市政法委作为配合单位。

(二)市工业信局提出的不作为“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配合单位的建议。

未采纳理由:该事项涉及市工信局相关业务职能,仍保留其为配合单位。。

(三)市民政局提出的将“新增街道综合养老服务设施3家,实现每个街道有1处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嵌入式养老床位不少于50张;新增社区养老服务场所30处,实现每个社区有1处养老服务场所”修改为“新增街道综合养老服务设施3家,每家嵌入式养老床位不少于50张,新增社区养老服务场所30处”的建议。

未采纳理由:该事项为省重点民生实事,关于事项目标任务的具体表述仍保持与省方案一致。

(四)市人社局提出的将“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变更为责任单位的建议。

未采纳理由:经再次征求市财政局意见,鉴于其在该事项中承担的职能,仍保持其为配合单位。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纳入十大类25项重点民生事项,分别为:

(一)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取证

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全年完成技能培训6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4万人(含高技能人才1.5万人)。

(二)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

1.持续对全市建成于2005年前、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具备改造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全年开工改造8885户。

2.持续推进城市窨井设施改造提升,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设施更换改造,全年整治窨井设施6500个,加大日常养护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3.持续提升供热、供气服务水平,加大供热、供气覆盖面,在市区新建改造供热管网3公里、换热站10座,新建改造供气管网10公里。持续加强燃气安全管理水平,完成城镇老旧燃气管网改造12.5公里。

4.推进数字化城管系统升级,完成三门峡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移动执法、应急指挥汇聚分析、部件更新、视联网智能视觉分析、案件综合管理等子系统应用模块,持续提升“智慧城管”建设水平。

5.持续提升城区道路通行能力,在大岭路与和平路交叉路口新建一座过街天桥。

6.持续解决“垃圾处理难”“如厕难”问题,在市区新建生活垃圾中转站1座,提升改造生活垃圾中转站4座。在市区新建城市驿站3个(包括城市客厅、城市公厕、城市书屋等功能),提升改造老旧公厕10座。

7.持续提升市区公共交通管理服务水平,开工建设商务中心区公交车停车场。

(三)提升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

1.继续对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各完成筛查16700人。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年底前实现全市孕早中期产前筛查率达到60%,新生儿“两病”筛查率达到98%,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8%。

2.对具有我市户籍或居住证且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开展康复救助,全年救助不少于800人。

3.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进村(社区)行动,全年安排不少于40场次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进村(社区)活动,实现超210人次咨询,建设6个“青翼家园”工作阵地。

(四)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实施学前教育普惠扩容工程,全年新建公办幼儿园5所,改扩建公办幼儿园6所,新增公办学位3000个。

2.加快推进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三门峡市实验高中建成投用,向青路小学、北环路小学、市技校改建工程完工。

(五)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坚持“政府购买、院团演出、农民受惠”的原则,组织“政府采购百场戏”300场,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六)持续提升房屋征收安置和不动产登记办理水平

1.限时整改房屋征收安置问题。动态开展房屋征收安置项目问题排查工作,对核实的房屋征收安置问题分类施策、限时办结,确保4月底前把拖欠群众的过渡安置费(涉及248户群众1177万元)全部发放到位,6月底前把已竣工的安置房(涉及383户群众)交付入住,9月底前就已开工未建成安置房制定安置计划,三年内全部安置到位。

2.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实事求是、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全市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住宅项目依法界定办证条件,分类制定处置措施,优化完善办证流程,确保年底前具备登记条件的已化解“问题楼盘”、已整改安置房项目完成不动产登记,三年内历史遗留问题全部解决到位。

(七)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新增街道综合养老服务设施3处,实现每个街道有1处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全市不低于12处),嵌入式养老床位不少于50张(全市不低于600张);新增社区养老服务场所30处,实现每个社区有1处养老服务场所(全市不低于167处);推动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老年人入网人数达20万以上。

(八)推进公共服务便民化

1.扩大医院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实现普通门诊费用和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试点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县(市、区)全覆盖,推动超30家定点医药机构实现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升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量。

2.提升移动政务服务能力,年底前实现“豫事办”分厅注册用户普及率不低于65%,分厅上线事项数量达到200个以上,分厅事项月使用率不低于90%,分厅事项可用率不低于90%。

3.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年底前全市电子社保卡签发量达到130万张,全市养老保险新增退休人员待遇进卡率达到95%,实现全市60%的县(市、区)通过社保卡领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现全市50%的县(市、区)支持社保卡乘坐公共交通。

(九)优化农村金融服务

持续用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做到“应贷尽贷”,全年新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6亿元以上,总贷款余额户贷率不低于30%。持续推进精准帮扶企业贷款工作,全年投放精准帮扶企业贷款3亿元以上,金融帮扶率不低于30%。

(十)完善农村基础设施

1.推进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全年新增35个行政村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行。

2.坚持“建、管、护、运”并举,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全年新(改)建农村公路200公里。

3.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业务,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年底前实现60%行政村(734个)设立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

4.持续推进农村电网建设,全年完成100个配电台区升级改造,新建改造10千伏及以下线路150千米。

五、文件时效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六、政策问答

(一)制定《方案》方案的过程中,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一是量力而行,当年办结。重点民生实事是市委、市政府向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要重点选取可操作性强、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类要素有充分保障的事项纳入方案,确保年底前能够向群众交账。

二是群众受益,普惠共享。重点民生实事立足于解决群众生活普遍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要重点选取群众关注度高、需求迫切的事项纳入方案,确保尽可能多的群众受益。

三是形式简单,任务明确。重点民生实事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要重点选取可量化可考核、责任分工明确的事项纳入方案,确保经得起群众检验。

(二)《方案》和省重点民生实事是怎样的关系?

为便于同步实施、统筹推进省市重点民生实事,我市将省重点民生实事全部纳入《方案》,并结合我市实际作了进一步细化。具体到2022年,《方案》中的省重点民生实事分别为:1、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取证。2、扩大医院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3、推进城市窨井设施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4、加快农村交通物流体系建设。5、实施学前教育普惠扩容工程。6、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7、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8、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9、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进村(社区)行动。10、提升移动政务服务能力。

七、政策解读人

姓名:程强   联系电话:0398-2853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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