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材料

为培育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三门峡市人民政府起草制定了《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制定《实施意见》背景、依据、出台目的

(一)制定《实施意见》的背景

引导有条件的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激发涌现一大批‘专精特新’企业”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订《实施意见》。

(二)制定《实施意见》的依据

主要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三)出台《实施意见》的目的

为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引导,从财税支持、创新能力提升、融资服务、转型升级、人才智力支持、精准对接服务、地方助企七个方面提出了支持意见,以期实现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实施意见》过程

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印发后,结合我市实际,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政策,形成《实施意见》初稿。先后征求相关单位意见,通过法制初审、公平性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多次修改,最终定稿。经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我们征求了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等11家单位和8个县(市、区)22条意见,采纳18条,未采纳4条。

未采纳意见:市财政局提出第四项第一条落实财政奖补政策中“按照《三门峡市支持“双十”企业及百家重点培育企业奖励政策》(三政办〔2020〕14号)文件精神,落实奖补政策。”建议修改为“根据《三门峡市支持“双十”企业及百家重点培育企业奖励政策》(三政办〔2020〕14号)评分办法,由受益财政落实奖补政策。”

未采纳理由:不涉及新的财政资金,属于落实已出台政策。

未采纳意见:市财政局提出第四项第二条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中“符合市‘三大改造’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支持资金提高10%,大力提升……”建议修改为“符合市‘三大改造’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由受益财政将支持资金提高10%,大力提升……”

未采纳理由:按照市“三大改造”暨5G、工业互联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已与市财政局沟通。

未采纳意见:市财政局提出第六项第十五条加强产业基金对项目建设的支持中“对有实施新产品项目建设投资的,市产业发展基金要及时评估,优先投资。”建议修改为“对有实施新产品项目建设投资的,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市产业投资基金要及时评估,优先投资。”

未采纳理由:进行了修改。产业基金有自身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管理细则,具体按照操作管理细则执行。

未采纳意见:卢氏人民政府建议第十二条加强企业品牌建设和地理标志产品工作的责任单位将商务局移除。理由此项业务不属于商务局的工作职责范围。

未采纳理由:此项工作中“中华老字号”相关工作为商务局的工作职责,此项已征求市商务局意见,市商务局无意见。

四、《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全文共三个部分。

第一、二部分阐明我市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作目标及重点。第三部分为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强融资服务、推动转型升级、加强人才智力支持、提供精准对接服务、强化属地服务保障七项、28条具体推进措施。

五、文件时效

执行期限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六、政策问答

(一)《实施意见》中适用的具体对象是那些?

《实施意见》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重点“小巨人”分别为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有效期内的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筛选出建议支持的、财政部予以资金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实施意见》的推进措施是什么?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落实财政奖励政策,加大三大改造资金支持力度,支持申报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配套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开展税收服务“春雨润苗”专项行动。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落实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财政奖补政策;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组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专精团队,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支持企业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推动产学研供需双向“揭榜”;强化管理体系建设及企业品牌建设。

加强融资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加强挂牌、上市服务指导,畅通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加强产业基金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建设的支持。

推动转型升级。组织开展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的宣传、推广,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加强人才智力支持。落实我市人才引进政策,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培训、观摩学习、人才需求对接活动,推动建立专家服务团队。

提供精准对接服务。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个性化服务产品、建立一对一服务机制。

强化属地服务保障。引导企业所在地政府制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务实举措,同时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全面的社会化服务。

七、政策解读人

姓名:蒋邦青   联系电话:0398-2838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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