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备案流程
新设立养老机构应当主动向民政部门备案,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养老机构举办者应当在完成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到养老机构所在市或县(市、区)民政部门政务服务对外窗口办理备案。
需提供的材料:养老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养老机构房屋租赁合同、消防备案证明、养老机构人员花名册、相关资质证书,填写《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附件1)、《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附件2)、领取《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附件3)。经核对材料信息齐全的,办事窗口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附件4)。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