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0001-0101-2015-0295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15-08-12 | 发布日期: | 2015-08-12 |
| 发文字号: | 商政办文〔2015〕23号 | 废止日期: | |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商政办文 |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商丘市城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商政办文〔 2015 〕 23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商丘市城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江文玉(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清辰(市政府党组成员)
陈常亮(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向东(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薛凤林(市城管局局长)
成 员:李进发(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曹月坤(市规划局局长)
梁成斌(市国土局局长)
陈书英(市财政局局长)
步兴亮(市环保局局长)
刘金昌(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长)
刘卫民(市城管局调研员)
许庆运(市规划局调研员)
张明勇(市国土局副局长)
朱东亚(睢阳区政府区长)
张 兵(睢阳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薛凤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进发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金昌、刘卫民、许庆运、张明勇、张兵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5 年 8 月 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