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商丘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03-31 发布日期: 2016-03-31
发文字号: 商政办文〔2016〕9号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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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商丘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市政府决定调整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指导、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研究决定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协调、推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成员名单

组 长:史根治(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任善礼(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向东(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高建(人行商丘中心支行行长)

成 员:高 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殷鹤修(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银波(市文明办主任)

孙 维(市编办主任)

许家林(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红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赵友刚(市公安局副局长)

宋景民(市监察局局长)

李瑞华(市民政局局长)

翟允民(市司法局局长)

陈书英(市财政局局长)

王 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步兴亮(市环保局局长)

王金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郭幸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曹月坤(市规划局局长)

付绍玉(市城管局局长)

孟 伟(市农业局局长)

关明忠(市林业局局长)

王玉明(市水利局局长)

海继增(市畜牧局局长)

薛 涛(市商务局局长)

孙玉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张树仁(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陈晓峰(市工商局局长)

高中友(市质监局局长)

黄 暇(市旅游局局长)

王伟岸(市统计局局长)

王 磊(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张一民(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银亭(市粮食局局长)

闫昭敏(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张建民(市科技局局长)

马索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孔令伟(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彭灵侠(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徐 枫(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翟书发(市国税局局长)

陈晓郁(市地税局局长)

黄文敏(郑州海关驻商丘办事处主任)

张世翔(商丘银监分局局长)

邓 敏(商丘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张建坤(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聂参军(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史传礼(市公务员局局长)

张小明(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聂红卫(商丘火车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朱向东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提出领导小组会议议题,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协调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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