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商丘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07-07 发布日期: 2016-07-07
发文字号: 商政文〔2016〕139号 废止日期: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商政文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商丘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打赢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市政府决定成立商丘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组 长:张建慧(市长)

副组长:史根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李思杰(市委常委、副市长)

许大刚(副市长)

江文玉(副市长)

张家明(副市长)

王仲田(副市长)

成 员:王金启(市政府秘书长)

任善礼(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建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常亮(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兵(市政府副秘书长)

吕文松(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崔 军(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向东(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红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李明星(市公安局副局长)

宋景民(市监察局局长)

郭幸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丁凡华(市环保局党组书记)

侯 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付绍玉(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一民(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玉明(市水利局局长)

孟 伟(市农业局局长)

薛 涛(市商务局局长)

王爱民(市公路局局长)

刘长远(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制定工作目标、重大政策和措施;指导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工作,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评奖惩;研究确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追究有关事项;研究协调其他有关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思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副市长许大刚和市环保局党组书记丁凡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协调、推进情况的综合反馈,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重点做好协调调度、督促落实、责任追究、会议活动组织、信息公开通报交流、宣传报道等有关工作。

2016 年 7 月 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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