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商丘市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005837168-2016-0772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10-10 发布日期: 2016-10-10
发文字号: 商政办文〔2016〕46号 废止日期: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商政办文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商丘市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5 〕 13 号)、《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函〔 2015 〕 94 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河南省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豫政办文〔 2016 〕 49 号)精神,加强对我市推进标准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市政府决定建立商丘市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标准化工作。研究提出促进标准化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标准化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市标准化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各项任务分工;对跨部门跨领域的重要标准化工作进行协调;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主要审议促进标准化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标准化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也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标准协调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主要对跨部门跨领域、需要多部门共同参与实施的工作进行协调。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报市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三、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张 弛(副市长)

副召集人:王 磊(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高中友(市质监局局长)

成  员:安守建(市发展改革委副调研员)

刘 勤(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爱芝(市科技局副局长)

刘河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孙德清(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副主任)

郭 刚(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在虎(市民政局副局长)

戚征伦(市财政局副局长)

荣广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永建(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吴 亚(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

杜 平(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林士强(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冯保健(市水利局副局长)

贾长安(市农业局副局长)

徐建华(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景义(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瑞芳(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杨永建(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姬艳峰(市政府外侨办副主任)

刘北京(市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张保印(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法信(市质监局副调研员)

程向前(市旅游局副局长)

孟庆亚(市粮食局副局长)

任 磊(市安监局副局长)

刘春明(市人防办副主任)

张言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杨 健(市文物局副局长)

王西城(市畜牧局副局长)

程建华(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李俊忠(市气象局副局长)

高新军(市烟草局副调研员)

谢启峰(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何纪海(商丘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孟庆祥(郑州海关驻商丘办事处副主任)

彭国良(人行商丘中心支行副调研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质监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质监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标准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2016 年 9 月 22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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